Re: [請益] 永和機車停車位是可以跟政府買?

作者: seric34 (T228)   2017-06-19 10:24:07
※ 引述《as123as41 (as123as41)》之銘言:
: 昨天我回家因為比較晚,所以位子都滿了,我把佔位子的盆栽移開停機車,結果隔天早上
: 我的車被移動到巷子中間,正當我走到我車子要牽走的時候有一位老先生衝出來直接開罵
: 為何我停在他的位子,這個停車位是他跟政府買的是屬於私有地,你以後別亂停,請問有
: 這種事情嗎,還可以這樣買車位?還是我被唬爛了?
先說結論好惹
具有公有地役權的道路,民眾不得具為己有私自使用
許多巷道/通路因通行達二十年以上,變成約定成俗的道路
即使該土地為私人所有(實際上這種道路一堆,政府沒錢徵收阿)
仍需提供給公眾使用
與騎樓情況很像,大家都說騎樓是自己家的
但為了供公眾通行及逃生安全等,騎樓就是要淨空,這與產權是誰的無關
所以老先生說土地是他的沒錯,但沒有跟政府買停車位這件事
: 正常來講路邊或是巷子畫的白色停車位都是屬於公眾的吧?
是的
: p. s昨天行車記錄器都還有留下來,怕我車子在巷子中間被警察開單。
: 也有錄到那位老先生所講的事情(包含我問是不是他移動車子),我從家裡就開行車記錄
: 器一路錄到牽車。
:
原文你說到檢舉放花盆,我覺得可以試試看
但先做好長期檢舉的準備
一般花盆不是放到無法無天的程度,警察也是愛管不管來按門鈴勸導一下就算了
民眾打個2、3次電話看到情況沒改善,通常也就摸摸鼻子認哉
依規定的話,道路上除了車輛行人外,不得擺放設置任何個人物品
要進一步解釋,舉凡花盆、曬衣架、報廢車、交通錐、垃圾等都不能置於路邊
如果你真的很不爽他,可以打1999檢舉並且側錄以免警察吃案
警方可以說他來勸導後對方有收起來但之後又搬出
事實上是沒多少警察勸導後從頭到尾看到改善完成
你有錄影還能舉證警方只有口頭告知並無實際改善行為
他們執勤也都有密錄器,你有錄影站得住腳起碼督促警方更確實執行勤務
以上是檢舉過一些違停案件的自身經驗,希望有幫到原po
作者: wtfconk (mean)   2017-06-19 11:05:00
這真的是要很有耐心跟時間跟精力才玩得下去的遊戲...有時候覺得民眾真的很悲哀,沒領政府機關半毛錢,卻要幫這人無條件執行他們的工作,只為了自己有個安寧舒適的環境那納稅人養這些政府單位的人到底有何意義?大家都擺爛就好
作者: lamirk (Lamir)   2017-06-19 11:07:00
最煩店家用生財工具佔用停車格,報完沒多久又故態復萌
作者: ok   2017-06-19 11:12:00
附近有監視器嗎? 沒監視器就車上找個傷說是他破壞的就好了然後後面要怎麼處裡自己很清楚 哈哈~~~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7-06-19 12:55:00
也要注意保護自身安全
作者: a126451026 (亡靈天使)   2017-06-20 01:16:00
說擺爛也太那個了吧,這是警察跟政府的工作沒錯,但他們不可能只為了1個人就站在那邊幾天甚至幾個月
作者: jojo87   2017-06-20 01:33:00
有人公德心低弱就會這樣 還會影響其他人一起降低公德心違停跟亂丟垃圾都是這樣 只要有一兩個 後面的人就跟著
作者: ronale (挑戰是無限 人生是永遠)   2017-06-20 13:00:00
不一定是擺爛 有些單位真的業務很多很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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