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位於景新街上的三樓公寓
兩年前因廚房漏水導致櫥櫃及烘碗機坍落
https://i.imgur.com/i605EBR.jpg
也告知四樓住戶 但四樓住戶說明他們家已將用水都改為明管 所以沒有特別做出什麼改善
措施
兩年來陸陸續續我們也請了不少水電師傅來看漏水情況
但也都沒下文
後來知道與我們公寓共同使用同一面牆壁的隔壁棟三樓也發生跟我們家一樣的狀況
所以我們家也想說是否跟隔壁棟四樓也有關係
但隔壁棟三樓也是反應給四樓住戶,也都說沒有做改善
慢慢的,已經延伸至廚房門口,餐廳外牆
https://i.imgur.com/4D0ckIJ.jpg
到上個月請了一位水電師傅,報價三萬元抓漏工程
隔壁棟四樓住戶說,樓下三樓住戶願意進行抓漏工程的話,那他們也同意做此工程
而我們也詢問了隔壁棟三樓住戶及我們正樓上四樓住戶,是否同意共同分擔抓漏費用,並
協議在找到漏水原因後,若是屬於共同使用部份範圍四戶住戶共同分擔所有修繕費用,但
是是找到其中一戶住戶的所有權範圍所造成的漏水問題,則該一住戶負擔所有費用
詢問完正樓上四樓及隔壁棟三樓後,我們就再次詢問隔壁棟四樓住戶,但他又改口說我們
不應該私底下詢問,推託一大堆理由說他不信任抓漏師傅(說師傅會在抓漏過程敲壞水管
),那我們也請他找他信任的水電師傅,他回我們「我也不一定找得到呀!」,再來就不
了了知
一直到現在我們家的廚房還是持續漏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