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中和大火內政部提草案 優先拆高風險違建

作者: On10n (洋蔥頭)   2017-11-27 00:52:20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11260079-1.aspx
中和大火內政部提草案 優先拆高風險違建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26日電)
新北市中和違建大火造成9死2傷,內政部研擬「加強既存違章建築處理指導綱領」草
案,本週將召集地方政府開會,盼加強處理高風險違建,例如高密度居住使用等違建,將
優先執行。
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王榮進今天受訪指出,各地方政府應針對高危險性、高度危害公
共安全,包括像中和這樣的違建進行盤點,優先查報拆除執行對象。
王榮進說,按照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11條之1規定,既存違章建築影響公共安全者,
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應訂定拆除計畫限期拆除。
所謂影響公共安全,他說,除法定範圍外,建議主管機關依該條第2項第4款職權認定
時,應視轄區內違章建築常見形式、使用樣態及災害經驗,積極主動檢討違建存在的危險
程度,列入優先查報拆除執行對象。特別是高密度居住使用、學校周邊學生宿舍及部分補
教場所,應列為重點執行對象。
王榮進指出,目前內政部已研擬加強既存違章建築處理指導綱領草案,希望11月底、
即本週前儘速邀集地方政府研商具體執行策略,看如何更有效率執行違建拆除。
他說,房東打通鄰房、隔成套房出租等行為,應辦理申請變更使用、室內裝修使用許
可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等事項,否則將被處以新台幣6萬元到30萬元的罰鍰,甚至
停止供水供電、限期拆除或強制拆除等處分。
為協助國民居住於合法住宅,減輕居住負擔,住宅法訂有多項住宅補貼規定,其中也
包含針對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或未達基本居住水準者優先補貼。
王榮進說,有關「基本居住水準」的認定,是否增訂安全及品質指標等,將於法規檢
討時一併考量,並聽取地方執行單位意見後研議配套措施。1061126
(中央社 106/11/26)
作者: Darius (阿美烘焙)   2017-11-27 08:04:00
https://i.imgur.com/TvwSGVj.png 這邊是你洗文新據點嗎?http://i.imgur.com/1d6adHi.png 抄襲王Ttruespace
作者: flycloud   2017-11-27 09:49:00
草案先交由立法院看是否違憲侵害國民的財產權再交由議員里長在公開集會上,看能否召到工人來拆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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