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尋]在7-11撿走iphone(玫瑰金)的男人

作者: chueh789 (789)   2019-03-08 22:42:44
遺失物品:
iphone7,玫瑰金色
外面套有半透明雙子星手機殼,裡面夾有防電磁波貼紙跟一張小春聯
面板原為白色有貼黑色保護貼,待機畫面是一隻貓
遺失時間:
3/5(二)
晚上7:15~7:25
遺失地點:
板南路及連城路交界的7-11板勝門市門口
●想拜託這時段經過這裡且有行車記錄器的善心人,拜託!
友人需要找到這人摩托車車號,才能請警察處理。
7-11監視器畫面顯示:
一名40-50歲中年男子帶著一名穿藍色運動服的積穗國小學生
兩人頭戴安全帽進去7-11買了一包菸跟一瓶飲料
消費後是往中和好市多方向走去
如果在你兒子的面前撿了友人的手機居然是占為己有,這樣對嗎!請快歸還!
侵占遺失物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縱使被害人原諒,檢察官仍然可以依法起訴
作者: wtfconk (mean)   2019-03-08 22:50:00
會有人酸你污蔑板友是小偷說不得唷…
作者: kelseyssssss (kelseyssssss)   2019-03-08 23:04:00
尋找iphone有試過嗎??
作者: wisdom9 (^^)   2019-03-08 23:18:00
中和分局中原所回應:網友您好,您提到的案發地點為本所轄區,本所將依規定辦理,如有任何疑問或線索,歡迎致電本所,電話:(02)2221-3029。#中和警好讚。
作者: JECDong (NoWayOut)   2019-03-08 23:29:00
有開定位嗎?
作者: tails1043   2019-03-08 23:38:00
所以是離開還是進去的時候撿的?內容好亂@@
作者: yn6017347255 (青蛙人)   2019-03-09 01:13:00
你有回撥自己電話嗎?
作者: Apologize924 (Apologize)   2019-03-09 02:29:00
中和警好讚 出事也不敢出來講 躲在派出所內
作者: needeng (abcd)   2019-03-09 03:12:00
難喔,除非你能找到東西+人在哪裡,警察才會處理,我媽以前也被幹過東西,一開始警察說無法處理,後來很神奇的找到東西在哪,誰幹走的,警察才來處理報警還是必要的,這種會幹東西的都是惡人,自己去搞不好被對方打罵之類
作者: diogofseixas (傲視人間笑紅塵~)   2019-03-09 03:38:00
樓上的警察應該是想撿現成的
作者: miniUU (UU)   2019-03-09 08:27:00
現金一百萬被拿走,警察馬上就調沿途監視器了很快就有記者採訪,上新聞了監視器畫面拿去去問學校各班導師看看
作者: zephyr105 (跳跳)   2019-03-10 20:05:00
假如每個遺失物都搞的話 案子就辦不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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