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主好各位雙和人好,
我是三不五時到雙和閒晃的板橋人,最近看到板主這麼鐵腕強力掃除買賣文,
不免想要比較一番,祭出重罰是不是真的有傷害到無心犯錯的板友,
還是只是讓板主輕鬆方便管板而不計後果?
看看板橋板的買賣文罰則:
1.初犯者:水桶一個月,寄信通知
2.二犯以上:水桶六個月以上,以月為單位累加,不寄信通知,該買賣文設劣文一篇。
3.累計五次:永久水桶送帳務組。表示該ID是被盜用或是惡意申請CP用,直接用帳務處置。
同樣是買賣文,相較之下貴版真的很嚴格,初犯直接就是劣文+水桶一年,
我知道板主是無給職吃力不討好,但請想想自己手中握有的權力,是否有讓人禁言如此
長的時間?也失去讓初犯者改過機會而會是心中充滿忿忿不平,產生更多衝突,不是嗎?
希望貴版買賣文規定能更加完善,能讓大部分人能心服口服,才是每個使用者
樂於看見的,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