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jane (cryingbb)
2019-03-31 21:29:02定義與規則:
1.活動或到期時間為3天內;團購領取時間不受3日限制。
2.只開放限時商品活動與快過期之"人類吃的食品"交易。
商品原活動檔期必須只有3日內。
3.可有金錢屬性,限1000元內。
4.一星期限推2篇。
商品活動內容限推一種;食品種類限三種。
5.連絡方式皆站內信,勿在推文中連絡回覆。
若停徵可在推文說明, 如:停徵 ladygaga的4/1星巴克。
6.一則最多三行。
暫訂格式:
A.商家名 +活動內容簡述 +時間店名金額 +你的備註 +縮址連結。
B.即期品食物名 +現況 +時間地點金額 +你的備註 +照片。
範例"
A.揪星巴克買1送1金額對分1人,明晚19:30四號公園店,冰拿鐵特大杯*1
http://www.google.com.tw/
B.無保春麵包2天過期沒咬過,後天18:40四號公園85度C,50元
http://www.google.com/
*即刻開放試行一星期,試行期若要討論,請推文並儘量簡短疑問。
作者:
pinkwl6 (Phebe)
2019-03-31 21:41:00如果合購店家活動日是限定於近期,但取物或面交日不是這幾天,那這樣可以發嗎 ~~~
作者:
ujane (cryingbb)
2019-03-31 21:43:00可以喔!我改一下
作者:
wayza (花落誰家)
2019-03-31 21:55:00推
作者:
pinkwl6 (Phebe)
2019-03-31 22:05:00哇,謝謝版主,不好意思辛苦了。我只是有這樣的想法,想說畢竟有時間性的揪團合購,無法等到週六商業文的話,不知道適不適合以這個性質發文。謝謝版主 ~~
作者:
ujane (cryingbb)
2019-03-31 22:13:00剛洗澡時, 也想到類似問題, 目前會以"商家限時3日內"活動為主。 才不會造成本文推文混亂、與週六商業文重覆功能。開放這屬性要很小心,才不會變的不好收拾.
作者:
aa789 (aa789)
2019-04-01 13:24:00越符合人性的作法 其實是會使管理上越複雜 感謝版主 您真的很用心
作者:
Rainlilt (秋山小~~雨)
2019-04-01 23:17:00是非常不恰當的
都讓給你,可知版主勢必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和壓力。難不成市長和總統跳出來說「當領導者壓力很大你們都不懂」就能夠卸責的嗎?大家只是希望版主發表的重要聲明能夠理性明確一點,如果連政令都看不懂,如何能服眾?
作者:
wtfconk (mean)
2019-04-02 17:16:00愈搞愈複雜…當初不就說雙和不是交易板,所以才限縮發文日現在為了特定交易模式又要開其它管道,怎不說去專板呢?
作者:
wtfconk (mean)
2019-04-10 14:48:00樓上XD
揪萊爾富黑糖珍奶雪糕第二支5元 你17我18 這兩天隨時農會附近這兩間hilife 不過要先祈禱有貨qq(北縣連城店/北縣和泰店)
作者:
fgbk (Love Shuffle)
2019-04-17 21:50:00幫搬來中和鄉民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