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不只一位受害者~~~真的不知道這樣約很多人幫忙結帳然後又放鳥!是什麼心態
https://i.imgur.com/RRqUwg8.jpg
https://i.imgur.com/qIWHABN.jpg
作者:
jlo67 2019-05-17 13:42:00天啊!好爛。還說"不用來了",有夠沒品
真是糟糕的人 看對話 一句謝謝或對不起都沒有 拍拍原po
作者: kuoying (為貓痴狂) 2019-05-17 13:46:00
這人也太沒教養了吧
作者:
Nagato (長門)
2019-05-17 13:56:00ID還是阿彌陀佛 真的是阿彌陀佛XDDD
作者:
et177158 (et177158)
2019-05-17 14:03:00可以直接黑名單+水桶了吧
哈囉,line 對話不可以隨意公佈喔,可能觸犯妨礙秘密建議你要碼掉當事人之照片以及暱稱達到去識別的目的
作者:
kiro1216 (bugucat)
2019-05-17 14:35:00站內信是不是也不能貼啊
作者:
Anakin (Anakin)
2019-05-17 14:43:00站內信是站方規定不能貼,但是這篇的站內信沒有對方私下說的話啊,引述的都是他在板上公開的發言
作者:
a83vup (小蛙)
2019-05-17 14:48:00好慘 超沒禮貌的
這態度根本不是是否下雨的問題,他感覺就是一個沒禮貌的人
公布line對話截圖會觸犯妨礙秘密罪??某樓的刑法是哪位大師教的,可以聞香一下嗎?
作者:
aries1985 (amazarashi)
2019-05-17 15:05:00"不用來了" 真的很有禮貌發現噓到苦主原PO 幫推回來><
作者: alloutof (青春酒杯) 2019-05-17 15:51:00
又刪噓最後乾脆刪文了 啊不是沒差嗎 原po我不是對你說
作者:
darknote (黑暗ç†è¨˜)
2019-05-17 17:06:00妨礙秘密二要件不是"無故"和"竊錄"?
抱歉抱歉,是個資法疑慮,是我的錯誤之前聽法律通識的老師兩個都有提到,我一時記錯了感謝版友
作者:
darknote (黑暗ç†è¨˜)
2019-05-17 17:15:00個資法也有問題 ID是否直/間接連結到真實個人資料
作者:
fachbook (fachbook)
2019-05-17 17:48:00即使是個資法也不用怕,無涉違反之虞
作者:
negocios (PttUser)
2019-05-17 18:42:00看來當事人完全沒有悔意
作者:
jlo67 2019-05-17 19:13:00上篇leo版友為什麼刪文啊?這種重大黑名該要留著比較好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9-05-17 21:45:00本文已備份到精華區黑名單專區z-8-7-1-7
作者:
leo255261 (leo255261)
2019-05-17 22:27:00他來電求我刪文,我讓他公開道歉所以刪了,但是我後來發現他毫無歉意,已經在板橋版回文了
作者: tsasa (00) 2019-05-17 22:36:00
就是有這種人才會讓大家越來越不想做好事,熱情都被澆熄了
題外話 不太懂會費有什麼好省的 一個月不過才100多元
作者:
KUNI0202 (è—視王法)
2019-05-17 23:05:00我也有卡,看來我以後也來揪團好了XD
作者:
mfo7 (呼嚕)
2019-05-18 13:02:00推黑名單高調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