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第一次租屋就遇到惡房東,果然是沒有多做功課、多看幾間,po出來希望不要再有人
受害,請大家留意...
租屋處: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二段136巷
事情經過(文長):
我們(一個小家庭)於106年11月20日承租於宣oo(以下簡稱宣某)位於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
二段136巷租屋處,房子位於4樓,居住後沒多久發現老鼠會跑至天花板,影響休息時間,
以至精神壓力極大,且有衛生疑慮,已與宣某多次反應,其只願放黏鼠板,不願積極解決
,但老鼠很聰明,黏鼠板根本不能解決問題!宣某不願請除鼠公司,也不願我們請公司處
理向他請款,一直想將鼠患怪罪於是環境及潮濕的問題,甚至是我們的問題,但我們居住
處很少開伙,環境也維持的很乾淨!宣某還說放老鼠藥,頂多臭1個禮拜(住的人是我
誰能忍受老鼠死在那邊?他來住看看?)
107年12月經樓下住戶反應漏水問題,地板需請廠商處理,且宣某允諾在此期間會噴藥驅離
並封住出入口,故我們搬至林森路他友人租屋處暫居(期間水電也沒扣除),107年12月29日
搬回租屋處,當晚隨即發現老鼠問題並未解決,請除鼠公司查看,發現出入口根本未堵住
,實為欺騙,經徵詢除鼠公司及免費法律諮詢,其皆表示鼠患問題非為短期,且是房子結
構問題,為房東必須處理之職責,與宣某多次反應鼠患問題,皆已讀不回,也反應了很多
次鼠患問題無法租住,並非突然解約,因反應未果,遂於108年1月解除租約,房子全部擦
拭2遍,整理乾淨、整齊交還,但宣某以衣櫃貼皮剝落(因該住處本身潮濕,且住進去時已
破裂幾處,這就算了)沙發破損(實為縫線處少許裂開,我們住的時候就是二手沙發,他要
全新價格15000元扣押金,險不合理!)惡意扣押2個月押金。房子本身有問題,還敢扣房客
押金...108年1月31日交屋完後(點交單未簽名),宣某過2天隨即於591租屋網公告租屋訊息
,可見並未處理問題之意願,且持續欺騙大眾。
我們向中和區公所及新北市政府申請調解,2次宣某都未出席,還騙中和區公所人員已有跟我們聯繫不會出席,實際上根本沒有(這查通聯紀錄即可知悉),故調解不成立。
108年7月11日臺北法院安排調解,宣某有出席,但並未有返還押金之意願,一直說我們提
前解約(如果房子沒問題誰想提前解約搬來搬去?)還說我們住進去莫名其妙有老鼠(這種話
講得出口?)說他房子已經賣了(房子賣了怪我們?),不願返還押金,調解不成!
請宣某返還押金,掛電話不願返還!惡意苛扣。
他在別的地方應該還有出租房子,請大家留意,不要再被這樣的惡房東欺騙壓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