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久以來一直有個疑問請版主回答
老實說這種租屋文
跟租車位的都不算商業文嗎?
裡面也都有金錢交易了
然後因為很急需要大家幫忙找就能佔用版面,標題還選個資訊?
為何房東po問要用商業,但是求租不用?
還是以後我也可以po文徵人來租我的房子
也不算商業?
https://i.imgur.com/kPAotmR.png
例如這種,金額也有,什麼都有了
還不算商業嗎?
作者:
pinkwl6 (Phebe)
2020-06-03 07:50:00我也覺得應該要是商業文,但政治正確沒辦法 XD 頂多只能算他分類錯誤,要用 [情報]
作者:
wtfconk (mean)
2020-06-03 09:16:00板規不就有定義,那就不用爭了吧…除非是板規沒訂但為了處罰便先斬後奏加偷改板規那就很無恥,不然已經訂好了就沒啥好爭,或是現在正在徵板主你可以自告奮勇,當上板主後自然有職權可作管理更動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20-06-03 09:37:00作者:
miniUU (UU)
2020-06-03 09:39:00週六商業文滿多根本是營利打廣告也處理下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20-06-03 09:41:00想給建議歡迎來板聚喔~有兩個板主可以聽你們聊
作者:
longya (嗯)
2020-06-03 09:50:00你發這篇文前有先看過板規嗎?還長久以來的問題咧,去年底的公告到底多長久你喜歡鑽漏洞不要被抓到就好啊 幹嘛徵求大家意見可不可以
作者:
Clayborne (Clyaborne)
2020-06-03 13:15:00徵求可以 出租不行..板規寫明了 你出租即使沒寫租金一樣違規然不行..除非你免費給人停..
我覺得板規現在這樣很合理 又不是[牽涉]金錢就算商業文如果你是房東或有車位要出租給人 你會有金錢收入所以算商業文 但如果只是尋求有無房子或車位的資訊貼文者又不是那個會[賺]到錢的人更久以前 只要[牽涉]金錢就算商業文 不只賺錢者 連付錢者都要被列為商業 相較而言 目前板規更為人性化
作者:
vul81320 (vul81320)
2020-06-03 14:56:00同意你,他要租就去找,放這裡他租部租得到乾我屁事
贈送文>送不送的出去關我啥事 食記>好不好吃關我啥事 寵物走失文>找不找得到主人關我啥事 重點不是跟誰有關是有沒有氾濫到要限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