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好
因板主群近期發現上次修正板規時[租屋]部分未說明完善
故討論後在此公告說明及新增加註
原新增租屋是考量板友在外租屋不易或其他臨時狀況急需解決
故當時新增[租屋]不列入商業文 而出租仍視為商業文
但在板規內只特別提到了"房東出租房屋"視為商業文
導致部分板友誤以為分租 也視同[租屋]
但分租.求租屋兩者性質明顯不同
且板主群無法證實是否為二房東 以及分租部份是直接跟房東或分租者簽約
故板主群為避免板友誤會 將在板規3-4-1及3-7-1 加註分租亦屬商業文
在此公告前之發文不予追究
此篇公告後之發文將依板規商業文部分處理
特此公告
板主群
另公告水桶名單
08/13 korim9087 [自訂] *******************
違反板規3-7-2 水桶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