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謝 菜雞
今天早上騎共享機車來永和買早餐完要回中和
然後從竹林路 往永貞路方向
一個阿姨違規 沒走斑馬線過馬路
也不看路
總之 我往外閃了
他突然小跑步
雖然騎30 但根本來不及煞車 就撞到阿姨了
慶幸她沒怎樣我也沒怎樣
總之做筆錄的時候
因為她違規被告發
一直嘴說他是什麼林德福以前秘書
說怎麼被撞還要開單
還叫立委要來關切交通大隊
我整個問號到不行
我就想私下和解 不想調解或上法院
就被阿姨凹幫他付300元違規
不然她說什麼 她看醫生要跟我求償
之後我和解書簽一簽就閃了
想請問如果碰到這種
有什麼比較好的處理方式嗎
我知道不管是否是行人違規
騎車的人肇事責任都比較大
QAQ
大家小心
附上擦傷照
https://i.imgur.com/LWaoXNy.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