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也不知道的凶宅!27年前中和女高中生「藏屍公寓」 房仲看了心驚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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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韋帆/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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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間中和老屋,房仲查不到異狀,結果竟是曾發生重大社會事件的凶宅。(示意圖/翻
攝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台灣30年以上老屋早已突破400萬戶大關,除了危老重建問題外,也衍生出查不到的「凶
宅」問題。
一名房仲曾向《三立新聞網》表示,近期看到同事出售的一間中和老公寓,由於查閱實價
登錄後,發現前幾手價格異常,卻又沒有註記「特殊交易」(凶宅或親友交易),覺得奇怪
,記者詢問地址後,經過明查暗訪,發現竟是27年前曾發生驚天動地的女學生姦殺案現場
。
房仲指出,「因為那個物件正好符合我一個客戶需求,但前幾手交易,房價都大約是交易
當下行情的7~8折不等,感覺很奇怪,詢問周邊鄰居,不是說不知道,就是好像欲言又止
,查凶宅網又沒有資料,感覺很奇怪。」
記者依照相關資料,與周邊多位鄰居探聽,交叉比對後,發現該房屋就是約27年前曾發生
「知名女校生遭姦殺案,兇手藏屍的凶宅現場!」
對照實價登錄及鄰居說法,該物件已歷經三次轉手,目前屋主是一名投資客,改裝後出租
中。
房仲表示,「真嚇人,聽完有夠毛!還好我沒進去看。不過,事情發生在實價登錄(2012
年)上線之前,也難怪我查不到,我還是提醒一下同事好了,不然等等害客戶買到,卻又
不知道內幕,大家都會弄得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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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房子曾發生驚天動地的社會案件,若事發多年也難以查證。(圖/翻攝自免費圖庫
Pixabay)
元宏資訊不動產平台總監陳傑鳴表示,根據內政部函釋,房屋內若發生過「非自然死亡事
件」,買賣時未載明或告知買家,即可提告,進一步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所以房仲、買
家都必須誠實告知。
不過,按照上述案例,過去網路資訊並不發達,即使曾發生驚天動地的社會案件,即使網
路上可查詢到部分資訊,但要得知地址相當困難,加上警局、里長都有保守秘密之義務,
確實無法提供任何資訊。
陳傑鳴指出,其實鄰居說的也不見得是正確資訊,過去就曾發生鄰居誤以為是「凶宅」,
但確認後才得知鄰居說的是隔壁的實例,所以若遇到這樣的事情,除了反應給房仲外,自
己也可以多跟其他「居住多年」的鄰居多方探聽。
他建議,買房之前,除了查詢網路資訊外,最好與鄰居多打交道,也多方比較每一間房仲
說法,才能真正降低買到凶宅的可能性,倘若真不幸在購屋後,才發現自己買到凶宅,可
主張賣方「未明確告知屋況」提告,倘若屬於重大瑕疵,前屋主即使不知情,也必須負擔
無過失責任,就有機會減少價金或獲得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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