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工作關係 去年在汐止租房
在水源路二段的公寓
房東一開始人很好 簽完約後
反應水管漏水 當時竟然只放水管在門口
叫我自己接 水源路二段手機收訊極差
反應wifi太慢也不幫忙處理
而且電費一度還5.3塊 (目前租過最貴)
房東人品加上地點真的太潮濕了
(水源路二段真的很濕 衣服曬5天還是濕的XD)
於是今年找了房搬走
就在昨天退房 退押金的時候
盡然開始挑東挑西
說陽台冷氣散熱片發霉也是我用的
說我只是把東西搬走 根本沒幫他掃乾淨
最後終於講出目的 說
你自己清乾淨年後再來退
不然押金扣2000清潔費
我真的第一次遇到這種房東
因為怕麻煩 於是答應了
盡然完全不挑了
之前要退房 過年前還不想讓我退 真的傻眼
雖然過年對他不利 但是我也是照合約走
要是他當時認真經營
也不會合約一到馬上搬走
也不能怪我吧......
反正我最後花錢消災了
房東姓李(小姐 )名字兩個字
第二個字 跟一個外遇歌手同名
(外遇歌手也名字兩個字)
我以上說的都是事實
並不是想刻意抹黑 或租屋族仇視房東...
ps 住水源路二段 沒有收訊
wifi很慢真的很痛苦!!!
後來想想 應該把合約書留下報稅
所以大家租屋合約書一定要留
最後有房東的身分證影印
才能牽制 房東仗著押金來凹房客
https://i.imgur.com/OCO3uTc.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