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在汐止完全可以。
過去幾個月我用手機跟行車紀錄器的截圖
都有檢舉成功(警方回覆舉發)
然後不需要車頭車尾同時入鏡
只要同一個方向間隔幾秒拍個兩三張就可以
跟台北市某分局對違停消極的處理方式
我感覺汐止的警方在這一塊算是相對認真的。
下回經過樟樹一二路再來好好檢舉一下,守護用路人的安全需要大家一起努力
※ 引述《pttYi (Mia)》之銘言:
: 樟樹二路往大同路方向的人行道常常有好幾台汽車停在上面,
: 經過都會被迫要走到車道上,
: 砂石車來來去去都走得很不安,
: 要一直注意來車又會被擋到視線,
過去: 往車裡看駕駛幾乎都還在車上,
: 被看也一副理直氣壯的樣子,
: 每次走都有好幾台,
: 人不下車就可以停在人行道嗎?
: 有人在不敢也不知道能不能檢舉,
: 這樣人行道根本不能走啊,
: 行人就只能乖乖被擠到車道嗎?
: 砂石車多一般人走都很焦慮了,
: 更何況是行動不便、推嬰兒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