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林肯大郡案 建商等須賠3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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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23年前震驚全國的新北市汐止區林肯大郡社區倒塌案,籃姓等230名住戶認為房屋結
構已嚴重受損求償,高等法院更三審合議庭判林肯建設、建商李宗賢、建案建築師盧正堯
等應連帶賠償230名住戶共1億5千多萬元;220名住戶上訴,高等法院更四審昨加碼判林肯
建設、霖肯公司及兩公司負責人李宗賢、建築師盧正堯應連帶賠償共3億1498萬元,全案
仍可上訴。
1997年8月溫妮颱風來襲,林肯大郡社區部分房屋倒塌,造成28人死亡、50人受傷、
200多戶無家可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