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上有人在推文中未經我同意公開我寄給她的站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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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afNzacW (Sijhih) [ptt.cc] [黑名] * 更換自取免費物品地點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ijhih/M.1688567652.A.9A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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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文章中公開表示抗議,對方不做為;
其後寄信請板主處理,板主不回應也沒有處理;
我只好去組務板申訴,但組務板覺得雖然有未經同意公布站內信之嫌,
但認定與否在於板主,所以又推給板主;
組務也不處理板主不回應和處理板務的部分,就結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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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b7UIQRo (L_TaiwanPlaz) [ptt.cc] [申訴] changyuheng 申訴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696457882.A.6F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2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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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二編 第一章 第六條 一: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
屬於違規。
簡單來說就是未經同意公開水球或站內信違反站規。
不過 第二章 第八條: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
我對規定的理解是:
板主可以主觀認定是否有違規的事實;
譬如上面文章我的文章中,有人未經我同意公開站內信,
板主可以主觀認定「沒有這件事」,因為「沒有這件事」所以也就「沒有違規」。
不過板主的看法是,即便有未經同意公開站內信的事實,仍能由他來判斷是否屬於違規。
板主:
「個人認為M大因討論而貼出站內信內容並無不妥」
「板主應可直接判定公開是否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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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ajvSocj (L_TaiwanPlaz) [ptt.cc] Re: [申訴] 汐止板板主 e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689753394.A.9AD.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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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板主的看法不置可否,但這個先不討論。
想請教板主是否可以先明訂什麼情況下可以未經同意公開站內信?
沒有條例可以遵循,全憑板主主觀認定,也太沒有隱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