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紀案》65人遭懲處 包括12名將官
中央社台北六日電
陸軍八軍團爆發官兵經營地下錢莊的重大軍紀案。總政戰局長胡鎮埔今天宣佈第二波懲
處名單,包括前八軍團司令、現任陸軍副總司令中將趙世璋、八軍團政戰主任黃源華等
十二名將官在內的六十五名官兵,分遭記過、申誡,調離現職處分。
根據國防部資料,除遭法辦涉案官兵除由原先的八人增加為十四人外;其餘包括指揮系
統、監察系統、保防系統、人事系統、後勤系統均有多人遭到處分,共計懲處六十五人;
包括中將一人、少將十一人、校級三十二人、尉級七人。
國軍爆發重大軍紀案,國防部長李傑今天主持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軍紀檢討會,來自全國
各軍種單位數百名將領和軍事官兵代表,集合檢討軍紀案與未來相關機制改革方向。胡
鎮埔會後也在國防部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第二波懲處名單。
這份名單不但是近年來,國軍因單一軍紀事件懲處人數最多的一次,懲處處分也相當重;
例如前八軍團司令趙世璋原本僅被申誡一次,在第二波懲處中加重為記過一次;八軍團政
戰主任黃源華處分不但加重為記過兩次,並調離現職。
為表示國防部的高度重視,這次懲處名單中,總政戰局軍紀監察處(政三)處長少將孫覺
新和保防安全處(政四)處長少將張和興兩人均受連坐處分,調離職務。同時包括陸軍通
訓中心指揮官等二十四人,分別核予申誡乙次至大過兩次不等的處分。
保防系統部分,檢討總政戰局保防安全處處長等八人,分別核予申誡乙次至記過乙次,並
調離現職處分;針對人員考核及保荐不實問題,檢討陸軍總部人事署前、現任署長等十三
人,分別核予申誡乙次至記過兩次不等處分。至於軍品管制不嚴部份,這次檢討陸軍總部
後勤署署長等三人,分別核予申誡乙次至記過乙次處分。
胡鎮埔說,八軍團爆發重大軍紀案,國防部在案發第一時間檢討公布懲處名單;但隨案情
調查偵辦的深入,本著「不規避」、「不護短」、「不粉飾」的態度,分別從涉案個人、
指揮系統、監察系統、保防系統、人事與後勤系統等方面,依「國軍軍紀維護實施規定」
,詳實檢討相關失職人員責任,才作出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