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媽]抗議人工生殖法排除同志與單身聲明稿

作者: InnerDark (你怎麼還活著啊)   2007-03-07 14:48:09
※ [本文轉錄自 Feminism 看板]
作者: InnerDark (你怎麼還活著啊) 看板: Feminism
標題: [拉媽]抗議人工生殖法排除同志與單身聲明稿
時間: Wed Mar 7 14:33:57 2007
http://blog.yam.com/la_ma_news/article/8628579
女同志要搞大肚子爭取生育權
文/LaMaNews拉媽報
《人工生殖法》於3/5日過關了,不僅排除單親、單身和同志,甚至排除不孕
夫妻以外之人使用捐贈之精卵的可能,看似正面的立法,為了不孕夫妻的福利
,卻忽視了夫妻以外的人也有生育權!
依目前法令僅限男女得以結為夫妻,在政府和宗教團體的打壓下,同志伴侶尚
不得結婚,無法使用人工生殖技術,連捐贈之精卵也必須偷偷摸摸。
然而在女同志媽媽聯盟社群[1]中,我們發現實際的狀況是:女同志因渴望擁
有下一代,故私下拜託醫生以人工生殖技術協助,花了整整比一般不孕夫妻多
十多倍的價錢及冒著風險,才得以取得捐贈之精子生下小孩;也有自行前往國
外取得精子生下小孩者;甚至越來越多的年輕同志伴侶在MSN社群及網路刊物上
詢問如何使用「自我注射」這種人工生殖的方式進行生育[2],並且有規劃的進
行中…,可以預見的是,即使政府繼續排除、漠視同志想要生育子女的渴望,
使用人工生殖的同志依然是前仆後繼,這樣的同志家庭人數也將越來越多…。
按照甫通過之立法,我們要問是否單親、單身與同志即不適任當父母?目前社
會上單親家庭不在少數,單親家庭的小孩一樣可以感受到父親或母親的愛。同
志家庭也事實上存在著,拉媽報[3]的「封面人物」專訪中曾訪問使用人工協
助生殖的女同志媽媽、女男同志協議結婚、TS(跨性別)人士發揮愛心至育幼院
認養小孩、拉媽伴侶家庭、同志小孩等,我們看到同志家庭的小孩一樣可愛並
且更有尊重多元的包容心與敏感度。同志、單親與單身並非不適合扶養小孩,
而是社會上刻板印象與偏見,阻礙多元家庭的正面發展。
日前人工生殖法一讀時,我們曾致函於修法之立委,在二讀時於婦女團體「多
元家庭的修法觀點」會議上提出聲明[4],「使用人工生殖技術屬生育權與組成
家庭的方式之一,不應排除單身或同志」,並考量如女同志使用人工生殖技術
後生下之小孩與其伴侶並無法律上之關係,抑或生母死亡後小孩親權歸屬問題
,故「建議收養制度兼採『同志伴侶共同收養』及『第二父母之收養』」。關
於人工生殖,民法親屬編中有規定非婚生子女部份,也就是說其實生育這件事
未必要「夫妻」。
大法官釋字第五五四號解釋:「婚姻與家庭為社會形成與發展之基礎,受憲法
制度性保障(參照大法官釋字第三六二號、第五五二號解釋)。婚姻制度植基於
人格自由,具有維護人倫秩序、男女平等、養育子女等社會性功能」,同志無
法結婚也無法使用人工協助生殖技術懷有自己小孩,這是徹底剝奪同志的生育
權更是嚴重侵害人格自由這項基本人權!
在此我們呼籲政府與有關單位應盡速檢討家庭政策與親子關係法,不但要立即
修正排除同志、單親與單身使用人工協助生殖技術的歧視性立法,更應該給予
同志家庭實質積極的保障(給予反歧視的保障),俾保障憲法所賦予之基本人
權。面對政府長期漠視同志組成家庭、剝奪同志擁有生育的權利,我們將繼續
推廣有關「自我注射」的人工生殖方式,用肚子討回自己的權益。
聯絡人:小波0925691888、祥0913537520
發起團體:女同志媽媽聯盟MSN社群、LaMaNews拉媽報
連署團體:中央性/別研究室、台灣性別人權協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台灣性別
平等教育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高醫性別研究所、全國大
專院校女性行動聯盟、台灣生產改革聯盟、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苦勞網、中央酷兒
文化研究社、中央女性研究社、玄奘性別文化研究社、清大性別文化研究社、台中
同心圓、世新女研社、台大浪達社、台大女研社、台大大新社、北區邊緣女同志口
述歷史工作小組、南區邊緣同志口述歷史工作小組、東區邊緣同志口述歷史工作小
組、台科大性別文化研究社、高師大同志文化研究社、政大女研社、、、(陸續增加中)
連署學者:何春蕤(中央大學英美文學系教授,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召集人 \
丁乃非(中央大學英文系教授)
吳嘉苓(台灣大學社會系副教授)
傅大為(清華大學歷史所教授)
成令方(高醫性別所副教授)
林津如(高醫性別所助理教授)
王秀雲(高醫性別所助理教授)
郭素珍(台北護理學院護理助產研究所副教授)
王志弘(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助理教授)
(陸續增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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