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suyihsiang (htt)》之銘言:
: 想請問一下 如果依照C>B>A>國際裁判 在台灣如願拿到執照
: 可能會出現"無法可執"的"流浪裁判"或"失業裁判"嗎<怕僧多粥少>
: 其實我對裁判這個職業好奇 也不是為了車馬費
: 只是如果拿了執照卻無處施展 總會有些失落吧
國際裁判基本上是每年都要考一次
分為國際助理裁判與國際裁判
比如說你考了2014年的FIFA國際助理裁判
那AFC或FIFA旗下的比賽就會招換你去判
台灣的國際裁判名額很少
我沒記錯的話每年只有三個國際裁判五個國際助理裁判(男生)
這幾位裁判基本上是台灣裁判圈精英中的精英
而且年滿45歲就不能再考當年度的國際裁判
所以這幾位裁判或許不一定有機會擔任國際比賽的裁判
但是國內各大大小小賽事基本上都可以看見他們的身影
確實國內有很多領有裁判證從來沒有執法經驗的人
至於國內的ABC級裁判就不是各比賽主辦單位找裁判的主要依據了
而是想辦法先自己累積的判決經驗(球隊友誼賽的義工裁判)
與各比賽主辦單位裁判長的關係也很重要
最重要的是有機會擔任比賽裁判時(不管比賽大小)
要保持裁判應有的嚴謹態度
犯錯一定會有但要虛心接受前輩的指導
裁判體能測驗、裁判進修研習盡量參加
機會就會來臨
如果考了裁判但是只想著判有錢的比賽
犯錯了前輩或技術委員指導只知道找藉口狡辯
不斷的犯一些離譜的錯誤被指導也沒進步
體能狀況不自己想辦法維持
有裁判進修研習也從不參加
那變成流浪裁判也只是剛好而已
最後,裁判的壓力其實非常大,不是一個簡單輕鬆的工作
要求自己判決的正確性,被球員場邊隊職員、觀眾抱怨
這都是常有的事情
當你作好前述這些心理準備了
歡迎你參加今年各縣市五六月間舉辦的C級裁判講習
最後請我們板上前輩裁判
CTFA A級裁判與前 FIFA 五人制裁判 APA前輩發表一點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