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協下發了“關於港澳特區和台灣地區球員參加2018年職業聯賽有關規定的通知”,確認了中超,中甲球隊新賽季註冊港澳台球員的相關細則。
“港澳台球員”指首次註冊為香港或澳門足總的球員,且該球員系港澳特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首次註冊足協為中國台北足協的球員,且該球員戶籍為台灣地區上述。球員的身份由其首次註冊足協(總)認定,並提供確認文件及相關材料。
每個中超,中甲俱樂部可以同時註冊,報名不超過1名港澳台球員,且該球員不能為守門員,引入該球員時,佔據內援轉入名額。
在2015年年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了備案的港澳台合同期內球員,在原合同到期前可繼續按照2015年年的“關於調整港澳台球員轉會政策的通知”執行,但其所在俱樂部不能再引進新的以上所述的港澳台球員。
以上規定僅限於中國足協主辦的,中超,中甲俱樂部參加的男子成年賽事。各俱樂部參加亞足聯賽事時,關於港澳台球員身份認定和名額限制,按亞足聯規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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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之前已知的 我覺得最重要一點就是 引進港澳臺球員是要佔轉會名額
也就是以前那種先以業餘身分報預備隊磨練幾年再報一線隊的模式不復存在了
這種模式不佔名額 現在情況是每年中超中甲轉會內援名額是5名不限制年齡+3名u21
在每年有限的轉會名額 想去對岸發展的 除非真有實力且第一時間能幫助球隊 才有機會吧
對了前天聽德轉說中超中甲預備隊比賽規定 今年也改規章了 說一定要報名才能踢比賽
以前那種不報名以試訓身份踢中甲預備隊的方式也不復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