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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演唱會門票實名制?那我來說些小故事…
作者:邱光宗 (tixCraft 拓元票務之負責人)
靠著大家的幫忙,跟不知為何的好運與實力,拓元在這一年多之間,突然賣了不少熱門的演唱會門票。說多不多,但各種狀況遇多了,加上我們都挺用心在處理,應該怎樣都有點小故事可以講的。也許因為我們可能很多事情跑得比較快,加上一些主辦勇於嘗試跟為歌迷服務,所以我們也在實務上,多用了各種各樣的方法,試圖讓更多的歌迷搶到票,而不是黃牛。
在這陣子最容易被拿出來說的,就是實名制。
實名制,這三個字說起來簡單,做起來其實問題一堆啊… 老實說,我們雖然只是個售票系統,但是永遠必須要為主辦跟歌迷在各個層面思考啊!因此無論如何,這幾個月間我們也持續跑了數萬張票的實名制(或部分實名制)售票入場,現在應該可以來分享一下一些小故事,多多少少體會一下我們與主辦、歌迷曾經遇到的各種,嗯,經驗。
先定義實名制購票。在我們的定義裡面,其實應該是「實名制入場」,因此購票時其實我們沒機會知道連線上來的那個帳號(其實是一串沒意義的英文與數字組合),背後到底是誰、是否有借用、盜用或冒用的問題。我們畢竟沒有公權力,即便我們拿著偽造的身分證(就不用說可以 PS 的數位檔案了),大概也無法百分之百確認真實性。因此購票時,是否真的是實名制,我自己會打一個問號,只要你宣稱你是某個人,能提供相關的資訊,我們系統就無條件相信。
那怎麼可以說是實名制?因為入場,目前我們做過的實名制售票,其實是實名制的入場,以規範購票者(或其隨行人員)所宣稱的真實身分,在到了現場之後,與有照片的證件正本比對之後,確認是宣稱的本人,才讓歌迷入場。因此,票券上必須有部分的個資,讓我們可以比對相關資料。
為什麼要這麼做?只是為了讓實名制的售票區域,沒有被交易的機會。購買者說是誰要去現場,就麻煩誰去現場,事後不能修改只能退票,讓黃牛無法藉此喊價交易;所以實名制其實目標只是一件事:確保這個位置的所有權,並消滅該票券的轉手可能。那臨時有事情怎麼辦呢?很抱歉,購買時就說清楚了,請依規範的時間內退票(這又是另一題),超過則無法入場亦無法退票。
好吧,原則介紹得差不多了,開始正文,我們在執行實名制的時候,遇到的一些狀況。
1. 用了別人的帳號購買
這可能是最常見的,明明我們賣的就是實名制的區域,規範就是購買會員本人的帳號須持有照片的證件到現場領取,應該算是相當清楚?不知道為什麼,很多人還是用了他人的帳號搶實名制區域的票,然後來說這樣不方便… 對不起,這規定就是要讓購買跟轉讓都不方便才生出來的,我們處理起來也很麻煩啊?可不可以不要一方面吵著要用實名制,一方面自己填錯或是偷吃步還來盧?啊,規定不是你訂的?那可以去買普通區嗎?所以很抱歉,退票吧。
2. 姓名打錯了
最糟糕的是自己把姓名給打錯了,還怪系統沒有檢查的。最好是我知道你叫甚麼名字、正確要怎麼打啦… 打錯了、比對不到資料,我怎麼知道是不是黃牛故意打了個菜市場名字,然後找姓名接近的去賣?就算是警察,也要你亮出身分證,他才知道你叫甚麼名字啊… 我們只能依靠購票者自己輸入的姓名來比對,連自己名字都打錯這回事,我其實不知道應該怎麼辦啊~
3. 買兩張、填了相同的姓名
這個也很常見。規定裡也很清楚啊,在這情形底下,兩張票就是兩個姓名,你寫了一樣的名字,跑來說兩張都你買的,那另一張是怎樣,你說他是誰就是誰,那我們弄實名制幹嘛?直接開放另一張不用填就好了啊,大家慢慢賣,賣掉了愛帶誰就帶誰進去嘛。今天規定就是這樣,填錯了我也沒辦法管原因,系統怎麼會知道是不是兩個同名同姓的朋友一起來看演唱會?
4. 買兩張、填了相同的姓名,但可以取票入場
這個很神啊~明明就是兩個人一起來,我們資料上是兩個相同的姓名,不是兄弟就是姊妹的感覺,怎麼這回就給進場了?神奇的是,兩個人拿出來的身分證,上面的姓名真的是一模一樣!而且看起來不是偽造的!因為其中一張身分證才剛換發完,我們很好奇問了一下,反正原本兩個人的姓名只差一個字,乾脆去戶政事務所改名字,這樣兩個人就都可以取票進場了啊~(灑花)呃,那之後怎麼辦?沒怎麼辦啊,看完演唱會再改回來不就好了?好吧。
5. 使用臉書帶入的姓名 (暱稱),非本名
很抱歉,身分證件上就是只有原名,不然每個填進去的資料都是小胖阿成這種,我們要怎麼比對資料?也有人帶去的是英文名字,啊我朋友都這麼稱呼我啊!可是我不是你朋友,我也不知道你是不是買了黃牛的票還是你要把票賣給人家啊… 一樣,系統不會知道阿成是本名還是真名,難道我們能規定有人身分證上不可以出現像是綽號或暱稱的文字?不行啊。
6. 使用臉書帶入的姓名 (暱稱),非本名但可以取票入場
這個也厲害,姓名那邊填的是英文名字(不是正式中翻英的那種,就是個另外取的英文名字),歌迷當然都問過規定,結果趕在開演前,去外交部把護照加簽別名;然後帶著護照過來領票,當然就請他把票取走囉。不過聽說,後來有歌迷也這樣去外交部辦理,結果承辦人員問他為何要辦?他很直接說「要去聽演唱會」,就活生生被拒絕加簽了,不知真假啊~
7. 突然發現自己或另一半懷孕了
這個也好處理吧,只要附上懷孕的證明就好。呃,怎麼證明?老實說,不管是怕太激動不看了想退票,或是想要主辦單位安排特別的座位(這不一定有的啊),我們都需要證明。當然我不認為驗孕棒兩條線的照片就可以,那個網路上到處都有吧~至少要得要醫院或診所的證明,如果是剛發現,還沒有媽媽手冊的話。如果醫院或診所無法開這種證明(可以嗎?),至少就醫紀錄之類的,不要只是口頭說說,讓我們也能跟主辦解釋吧。
8. 家人生病、過世
這個實在不知道怎麼說,但我們也不能因為一句話「我得誰誰誰過世了」就違反規則啊;即便是很難過的事情,但是若要退票,還是希望有甚麼東西證明的。也是因為這樣,我們有大概兩三個月的時間,每周都會因為這個原因收到各種白帖,唉。比較緊急得是那種晚上的演唱會,早上打來說長輩突然過世那種,只好不管有甚麼給我們甚麼,我們盡力處理便是。也讓我們知道,台灣的生老病死其實還是比例蠻高的。
9. 本人過世
這就更不知道怎麼講了,尤其麻煩的是家人朋友對於實名制本人票券的處理看法不一樣的時候。當然只要有證明,要退票也沒問題,不過如果家人說退票、朋友說要去看之類的,我們也只能等悲傷的大家有共識後,才能往下去決定該怎麼做了。若說法不能統一怎麼辦?可能得跟家人要一下繼承順序之類的,把購票者的權利繼承下去,再看接下來應該怎麼做囉?
其實講了這麼多,不是只是想跟大家說「我們多麼不想做實名制」,雖然收入一樣卻多了一堆事情要處理;而是單純想分享一下當我們想像中的實名制執行時,除了奉公守法的好歌迷之外,到底還會有那些奇怪的問題出現。當然,做不做實名制,除了主辦單位的考量之外,也還是跟我們售票單位、現場的場務單位都討論討論吧?加上場地是否能夠支援、外圍的動線與空間是否足夠安排等等,都是需要考慮進去的啊!就說小巨蛋好了,目前我們來抓,大概小巨蛋的外圍,不放攤位只讓人排隊,最多大概兩千人上下就佔滿了外面;這樣的話,全場實名制又要怎麼整隊進場?還不
管要花多少時間去驗那些證件。
最後給個參考值。高雄那場,約兩千個實名制的座位,我們開了十個窗口、服務了五個半小時(當然人都擠在最開始跟尤其是最後面半小時),才勉強消化掉,讓所有人在開演前完成取票入場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