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離職要你寫系統維護sop

作者: come (come come )   2016-08-27 12:14:37
我最近遇到的case是這樣
提離職,時間是五個星期後
因為積假很多,希望請完
主管聽到後暴怒,
說公司沒有義務給你請假
這個ok,勞基法的確是這樣,而且請多少假本來就是可以談的
只是主管的態度實在太惡劣
接者主管要求你把手邊做的工作做完
這個大概需要三個禮拜把它close,這個也很合理
但是扣掉一些連假和需要把一些積假用一些(總不能完全不給請吧!)
剩下一個禮拜
一個禮拜要跑流程,要收拾自己的東西,備份電腦,簡單交接一下
和同事道別,應該差不多了吧!
但是這個時候主管就在嫌沒有交接,
說交接文件太簡陋
還要帶他一行一行看code,把它教會
他當主管什麼都不懂,員工離職了才要凹員工把它教會
這樣勢必會延後離職日
主管就說加班把它完成,不然就延後離職
還說離職日都是我決定的,沒有跟他"討論"
我心中真的是暴怒,員工連決定什麼時候離職都沒有權力
說公司是責任制
這個慣主管慣用的手法就是怒罵員工,然後逼員工延後離職
而且提離職後他還會丟新工作給你
這個主管的思維真的是很奇怪
員工要離職了你還怒罵他,說他過去哪裡不好
既然都罵成這樣,還期待員工把手邊的工作做好!?
還期待員工好好交接?
其實完全地顯示出他的無能
我的立場是
如果主管要求你做好離職文件,
他必須估計好你剩下多少時間,要做多少事情
既然他決定把手邊工作完成比較重要,勢必會壓縮到離職文件的準備
他自己要負責
不然他應該安排其他的resource接手你手邊的工作,讓你有時間去做交接文件
但是這個慣老闆的立場就是
員工有義務把他手邊的工作做到完美
員工要自己評估需要多少時間把手邊工作完成後
才能離職,離職日必須是你把所有事情做完的那天
如果時間不夠是員工的事情
因為公司是 責 任 制
大家都希望好聚好散
但是如果好聚好散很難時,
我選擇了正面衝突
不過這是一個兩敗俱傷的選擇
※ 引述《tbpfs (http://0rz.tw/Uk989)》之銘言:
: ※ 引述《oherman》之銘言:
: : 最近跟公司提辭呈,公司是一般機械傳產,
: : 盡量本著好聚好散的心情,幫公司寫的生產管理系統只有
: : 我一個人開發,但這時候上層主管要你寫系統維護sop(非操作sop),
: : 不知道各位會怎麼做?
: 我覺得是你反應過大耶
: 系統維護sop 聽起來就只是,要讓來接你的人可已有文件照著來維護即可
: 舉例:
: 1. 例行檢查,那邊可能會有問題需要檢查一下
: 2. 曾經發生過什麼問題,後來如何處理
: 3. known issues
: 這樣可以幫助被交接的人很多
: 其實要是你在多寫SDD (software Design Description)
: 這樣會更好,好聚好散,其實很簡單
: 只是把交接做好罷了
作者: YahooTaiwan (超可愛南西我老婆)   2016-08-27 12:18:00
"要離職的人最大" 這句話不是說笑的,下班時間到了誰理你阿,責任制?
作者: rave308 (Ray)   2016-08-27 13:09:00
都要離職了哪來的責任制阿??叫你主管自己寫文件吧
作者: jlhc (H)   2016-08-27 13:15:00
不太懂怎麼可能兩敗俱傷? 主管嘴砲而已傷在哪...你時間到了走人 也沒傷到哪, 慘的應該是後進跟墊背的...
作者: lance8537 (小砰砰)   2016-08-27 13:24:00
責任制是三小 垃圾台灣企業
作者: kurtsgm   2016-08-27 13:28:00
反正你覺得你份內該做的該交接的做到就好
作者: travelerX   2016-08-27 14:08:00
我在前公司離職前,只專心做交接跟文件,新工作直接pass 給要被交接的同事,一邊當案例說明給同事聽可能那邊要改以及跟文件那邊相關
作者: ChungLi5566 (中壢56哥)   2016-08-27 14:16:00
你不熟勞基法才會被主管壓死死
作者: tsao1211 (Sunday)   2016-08-27 15:39:00
要離職你就正常上下班就好
作者: hizerg (路過的人)   2016-08-27 17:20:00
說真的 要離職就是正常上下班 假能休就休
作者: dancedolf (我想學paso><)   2016-08-27 17:28:00
去看下勞基法吧
作者: codehard   2016-08-27 18:39:00
說真的就算你就算今天直接走人他也不能拿你怎樣 因為勞基法沒有罰則 最後死的還是他
作者: leicheong (睡魔)   2016-08-27 20:48:00
反正我在提離職後算一下要多少時間交接, 報一個時間那日子開始不接受新工作, 手上有事未完直接用來當後手的上機訓練... 都要走了還在做實事怎樣想都很奇怪啊
作者: giantwinter   2016-08-28 00:22:00
作者: mathrew (Joey)   2016-08-28 08:33:00
鳥他哩 有假就請阿 時間到就下班
作者: nitero (nitero)   2016-08-29 22:57:00
勞基法也有規定多久以前提離職,一般情況十天前提剛剛好
作者: rpdef9969 (在鍵盤上放羊)   2016-09-02 21:44:00
你不知道勞基法嗎? 跟自己權益相關的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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