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遇到的case是這樣
提離職,時間是五個星期後
因為積假很多,希望請完
主管聽到後暴怒,
說公司沒有義務給你請假
這個ok,勞基法的確是這樣,而且請多少假本來就是可以談的
只是主管的態度實在太惡劣
接者主管要求你把手邊做的工作做完
這個大概需要三個禮拜把它close,這個也很合理
但是扣掉一些連假和需要把一些積假用一些(總不能完全不給請吧!)
剩下一個禮拜
一個禮拜要跑流程,要收拾自己的東西,備份電腦,簡單交接一下
和同事道別,應該差不多了吧!
但是這個時候主管就在嫌沒有交接,
說交接文件太簡陋
還要帶他一行一行看code,把它教會
他當主管什麼都不懂,員工離職了才要凹員工把它教會
這樣勢必會延後離職日
主管就說加班把它完成,不然就延後離職
還說離職日都是我決定的,沒有跟他"討論"
我心中真的是暴怒,員工連決定什麼時候離職都沒有權力
說公司是責任制
這個慣主管慣用的手法就是怒罵員工,然後逼員工延後離職
而且提離職後他還會丟新工作給你
這個主管的思維真的是很奇怪
員工要離職了你還怒罵他,說他過去哪裡不好
既然都罵成這樣,還期待員工把手邊的工作做好!?
還期待員工好好交接?
其實完全地顯示出他的無能
我的立場是
如果主管要求你做好離職文件,
他必須估計好你剩下多少時間,要做多少事情
既然他決定把手邊工作完成比較重要,勢必會壓縮到離職文件的準備
他自己要負責
不然他應該安排其他的resource接手你手邊的工作,讓你有時間去做交接文件
但是這個慣老闆的立場就是
員工有義務把他手邊的工作做到完美
員工要自己評估需要多少時間把手邊工作完成後
才能離職,離職日必須是你把所有事情做完的那天
如果時間不夠是員工的事情
因為公司是 責 任 制
大家都希望好聚好散
但是如果好聚好散很難時,
我選擇了正面衝突
不過這是一個兩敗俱傷的選擇
※ 引述《tbpfs (http://0rz.tw/Uk989)》之銘言:
: ※ 引述《oherman》之銘言:
: : 最近跟公司提辭呈,公司是一般機械傳產,
: : 盡量本著好聚好散的心情,幫公司寫的生產管理系統只有
: : 我一個人開發,但這時候上層主管要你寫系統維護sop(非操作sop),
: : 不知道各位會怎麼做?
: 我覺得是你反應過大耶
: 系統維護sop 聽起來就只是,要讓來接你的人可已有文件照著來維護即可
: 舉例:
: 1. 例行檢查,那邊可能會有問題需要檢查一下
: 2. 曾經發生過什麼問題,後來如何處理
: 3. known issues
: 這樣可以幫助被交接的人很多
: 其實要是你在多寫SDD (software Design Description)
: 這樣會更好,好聚好散,其實很簡單
: 只是把交接做好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