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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rmorblocks (package)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經濟/唐鳳,如何扭轉政府的數位弱點
時間: Wed Aug 31 19:23:1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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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的唐鳳,從體制外走入體制內,出任行政院第一位「數位政委」。在外界批評「又老
又藍」的內閣中十分亮眼,也為數位經濟及開放政府帶來新動能。不過數位議題不只是數
位創新及開放政府而已,數位經濟法制環境的完備,以及國際數位貿易規則的因應,這些
政府的弱點甚至漏洞,更是重點。
數位議題非常廣泛複雜。從數位基礎建設、數位應用及產業發展,到以數位提升政府透明
及民主參與機制,都有不同的意義,也都可以是數位政委的職掌。
對於數位經濟而言,各界當然很期待數位政委能提出更多真正契合數位產業需求的政策指
引及資源投入。但許多發展面對最大的障礙,往往不在於欠缺方向感或資本,而是受到過
時法規制度的牽絆及限制。許多傳統與數位的衝突,都來自於想用現有規則來套用在數位
時代的現象;Uber爭議就是典型。
但要發展出新的數位法制絕非易事。主管機關無法掌握數位思維或拒絕改變、不知如何在
數位時代維護公共利益,到對既有利害關係人的利益權衡,都是阻礙法規邁入數位時代的
重要原因。
以數位匯流為例,對產業及消費者而言,節目、電信、手機的匯流早已成為日常習慣,不
再是「新興」服務,行動寬頻也已從1G走到5G,但國家通傳會(NCC)成立十年來努力推
動的數位匯流法改革,迄今仍停留在訂了又改,改了再修的階段;原有意藉由立法釋放出
的數位發展動能,早已不耐久候而自行找到出口。如果連這種只涉及部分產業、只為了追
上社會腳步的數位法制改革,都需要10年且一事無成,其他前瞻性、跨部會的數位法制革
新的拖延,可想而知。這個需要有對數位世界的瞭解及產業經驗的工作,一直是政府的弱
點,前任政府在「虛擬世界發展法規調適規劃方案」下,已走出第一步,這是數位政委須
發揮創意持續推動的第一任務。
再者,數位經濟發展不是只有國內的變革,更需注意國際間「數位貿易規則」對台灣的意
義。近五年來,世貿組織(WTO)或TPP等國際經貿場域對於數位貿易的討論發展迅速,已
跳脫線上購物等狹義範疇,而延伸到所有可透過網際網路進行跨境交易的貿易障礙。若按
美國的主張,數位貿易的主要障礙之一,是所謂的「強制本地化義務」。例如App業者要
提供任何線上服務時,必須先在消費者所在國家設立分公司,或是必須設置處理儲存客戶
資料的數據中心,及強制線上購物只能透過本地業者的平台等。美國的立場是各國除非有
正當理由,否則不應強加這些義務於業者身上。
解除這些限制對於降低如App等數位經濟業者之市場進入門檻,在國際市場發揮以小博大
的效果當然有幫助,但也衍生消費者發生爭議無人負責、資料跨境移動儲存的安全性及租
稅歸屬等問題。去年底,歐洲法院做出美歐政府的資料保護及傳輸協定因違反歐盟個資保
護規定而無效,而今年7月愛爾蘭法院亦受理一件要求Facebook不得將歐盟用戶資訊傳至
美國的案件,都突顯出爭議點。
數位貿易規則對數位經濟發展有其正面意義,但對公益問題的影響也很深遠;然而這個議
題在台灣似乎找不到直接負責的機關,遑論政策立場的形成。因此哪些數位經濟活動必須
要來台設公司?哪些用戶個資須本地處理?個資可否移出境外儲存?都沒有一致的規則可
言。這些雖是加入TPP的經貿談判議題,但也需數位政委的參與,才能調和貿易規則與數
位議題,這是數位政委需要補上的第二堂課。
總之,數位經濟並非只有資源的投入;法規環境的完備,以及國際貿易規則的因應,也都
是必須的軟基礎建設。補起這些漏洞,才能彰顯數位政委的價值。
http://tinyurl.com/hdz2mq9
作者:
charlly (風塔的高度)
2015-08-31 19:30:00扭個屁 環境是他一個人就能撐起的嗎
作者:
gowaa (囧mmmmmmmmmmmz)
2015-08-31 19:31:00如果一個人就能扭轉環境 那就代表這個環境有夠廢
作者:
RIFF ( 向問天 )
2015-08-31 19:34:00個資的事:公民不夠關心--要從學生的哲學教育作起
作者:
pinkowa (pinkowa)
2015-08-31 19:39:00民進黨連憲法都不敢修了................
基本上經濟部的人有在深耕數位匯流這塊?根本沒有吧...
作者:
knives 2016-09-10 08:50:00靠一人就能救的話,那這些年來所謂的專家學者要不要先自盡
作者:
cc1plus (廢柴聯盟盟主)
2016-09-10 11:41:00砍掉重練死的比較快 小屁孩是懂什麼哦所以現在政府拆掉了第一件事情就是打擊政敵根本不是要求民主公平自由正義,那是民進黨講鬼話大家也信
作者:
kenimai (非理法権天)
2016-09-10 12:02:00藍蛆抹黑真是頭頭是道呢
作者:
CaptainH (Cannon)
2016-09-10 13:30:0030歲的唐講話比50歲的蔡還油
真的要推的話,資訊基本法要先通過吧很多單位資訊人員根本就不足,資訊預算也沒有加上資訊人員還被叫去做文書行政研考等工作
作者:
TSW (翹班帝國)
2016-09-10 14:46:00這裡又不是八卦版
作者:
bobju (枯藤老樹昏鴉)
2016-09-10 15:42:00法是要修,但無需把所有精力花在修法上。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6-09-10 19:01:00資訊基本法有利有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