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paypal 在台灣

作者: q4w56 (ewrewqrewq)   2016-10-19 16:34:46
雖然台灣現在有一些 線上支付公司 像是 .*付.*
但是以app developer 的角度來說
這些方式都不能取代 paypal
因為
1. paypal 是市占率最高的線上支付
2. 台灣的支付公司未來不可能在全球普及,對外國顧客不方便
3. 不提供 paypal 就相當於 不提供 Google OAuth 只提供 Yahoo OAuth
2015 4月
金管會公佈「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電子支付機構必須在國內設立公司、申請許可、申請執照
2015 9月
「受限電子支付法規,Paypal中止台灣帳號間收付款服務」
作者: johnny94 (32767)   2016-10-19 16:37:00
所以你這篇到底想說啥
作者: whitezet (宅懶捲)   2016-10-19 16:38:00
這篇是開放討論只提供前提的文章嗎XD
作者: odahawk (羊皮狼)   2016-10-19 16:53:00
理論上來說不可能修法通過,基於中華民國的國際特殊性...
作者: bbser   2016-10-19 17:23:00
為什麼不是paypal快點成立公司符合法規要求?
作者: bobju (枯藤老樹昏鴉)   2016-10-19 17:41:00
對了, 現在在西門町等地看到不少可以用支那寶的店家還是支那寶比paypal好用?
作者: netburst (133 134 592)   2016-10-19 17:45:00
政治問題吧
作者: pttworld (批踢踢世界)   2016-10-19 17:48:00
paypal掛信用卡今年可吧?!實買暴雪遊戲資料片。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6-10-19 17:49:00
扯三小政治問題 支付寶和台灣銀行合作 合法通獲取執照所以可以合法營業 paypal不願意 所以不行
作者: pttworld (批踢踢世界)   2016-10-19 17:51:00
這要看有否重視台灣市場,被邊緣的國際現實。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6-10-19 17:58:00
大家真客氣
作者: bbser   2016-10-19 18:35:00
不想註冊擺明台灣出事不想負責,這種態度無法支持。
作者: kurtsgm   2016-10-19 18:54:00
你寫程式還是可以寫啊 至於能不能用 那是發案方的事情吧跟開發人員有什麼關係?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6-10-19 19:41:00
人家就不想來設分支機構, 你要政府做甚麼事?針對你第二點, paypal現在就可以對外國顧客作收支不能作的只有台灣帳戶對台灣帳戶所以你如果針對外國顧客, 你還是可以用啊你是想要台對台, 不用拿外國顧客當幌子事實上,想收台灣帳號的錢,還是可以去申請外國帳號,有國外銀行帳戶或信用卡就行
作者: O187 (187cm)   2016-10-19 20:57:00
-1
作者: now99 (陳在天)   2016-10-19 22:18:00
叫paypal在台灣申請電子支付執照 遵守台灣法規 就可以用了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6-10-19 22:31:00
怎麼不乾脆叫金管會修法, 讓境外銀行也可以在台灣存放款?
作者: pttworld (批踢踢世界)   2016-10-19 22:34:00
這是批踢踢軟工版,方案可以寄給該公司。
作者: jerry771210 (說在多也沒用)   2016-10-19 23:06:00
這跟軟工版有啥關係
作者: popxpopxpop (爆爆爆)   2016-10-20 00:23:00
pp停止服務但好像還是在台有分公司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6-10-20 00:46:00
paypal沒有台灣分公司, 台灣業務以前是新加坡管
作者: htury (冰點)   2016-10-20 01:30:00
台灣是個特許行業非常排外的國家,看看那些被保護的產業弱成怎樣,就知道開放絕對被國外公司打死,那背後的金主們怎麼可能會允許旗下食客政治人物立法開放呢?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6-10-20 02:07:00
請問樓上, 哪個國家的第三方支付不需要在國內設立機構, 就可以經營境內業務的?美國的統一貨幣服務法要求從事貨幣匯兌的機構都必須注冊登記, 各州監管法規, 歐盟的電子貨幣指令也要求第三方支付機構必須向所在國註冊設立電子貨幣機構看來歐美都是非常排外的國家了?還有, 台灣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並沒有禁止國外公司經營請你不要胡說, 只要在台灣設立分公司就可以經營paypal是自己不願意做, 不是法規不讓它作反而是支付寶是法規沒辦法作....陸資不允許投資電子支付機構
作者: ousapas (komica123)   2016-10-20 08:55:00
因為規定取得牌照要投資兩億那個外國公司會在前景不明的情況下丟兩億進來該檢討的是為何香港新加坡都能吸引paypal和stripe投資而台灣卻無法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6-10-20 09:43:00
對這種跨國支付公司,台幣兩億很少好嗎香港和新加坡是外匯出入容易,台灣對於外匯的轉出和轉入有比較嚴格的限制是有其來由,不是無的放矢
作者: kenwufederer (Nash)   2016-10-20 10:58:00
講到保護,我覺得歐美更嚴重吧中國的軟體生態就不提,根本超強保護
作者: jack0204 (Jarbar王朝)   2016-10-20 11:18:00
看看金管會,我覺得不來很正常
作者: wellkom (wellkom)   2016-10-20 18:39:00
這跟軟體有什麼關係?
作者: dalconan (寒江雪)   2016-10-20 21:01:00
我之前有和朋友測試過台帳之間可以互相轉帳呀?因為我們兩個剛好都有申請時試刷的70元,所以就互相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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