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一開始我在中和的某間helpdesk上班
因覺得學不到什麼東西就萌生離職心意
後來有銀行的主管找我去面試IBM主機程式設計師
我也順利錄取了
目前也剛上班一個禮拜左右
同事說因7月份新人較多 流程比較耗時
電腦等東西都禮拜五才核准下來
所以目前學習到的東西可以說是0
資深同事都只是來教我大致上的觀念
但在今天突然收到之前有去應考台灣行動支付的程式設計人員B
我面試完本來是備取
但下午突然收到EMAIL詢問我有沒有意願去上班
根據我姊說是因為正取的試用期沒過
所以找備取的來遞補
以薪水來說 後者在試用期階段就多了大概3.4000左右
前者試用期長達半年 過了似乎也不會調薪
想請問一下版上
以發展及未來性哪個比較長遠?
我23歲 去年畢業的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