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eter7258 (I'am Peter)
2017-10-21 20:21:46公司名稱,統編(中華民國以外註冊可免填):
愛雀客股份有限公司,24766813
公司地址(填寫詳細至號):
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76號13樓
(12月底會搬到台北車站附近:D)
職缺:
Data Engineer
職缺能力經歷要求:
2年以上用機器學習模型或是統計模型分析資料的經驗
具有理解算法、模型並依據情況修改,根據結果調整方向、實作且修改實驗計劃的能力
能解釋資料或模型在現實中的意義
曾有利用模型解決現實問題的經驗
喜愛主動學習
熟悉Python
熟悉validation, A/B test
熟悉推薦系統相關模型:包括不限於Collaborative Filtering, latent factor model,
content-based model and hybrid
加分條件
精通Bayesian approach, include but not limited to bootstrapping,
calibration, MCMC
熟悉transfer learning, semi-supervised learning or reinforcement learning
熟悉零售或消費紀錄或從事過消費者行為研究
碰過完整的data infrastructure
員工是否需自備工具? (是/否) :
否,我們給的電腦是Macbook Pro touchbar版+24寸螢幕
薪資(月薪):
7~9萬
薪資(保證最低年薪,必填項目): 14個月
年終獎金計算方式:全薪計算
****以下工時與加班費必填,不填刪文水桶****
工時:
每日工作時間: EX:09:00AM~6:00PM (7.5小時) 中午休息(12:00~13:30)
每周工作時間: 7.5*5=37.5
(需符合國訂勞動基準法)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
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
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
四十小時。
(補休不算符合勞動基準法,需有加班費,否則仍算是違法)
(須符合國訂勞動基準法)
**無須加班仍須填寫加班費制度**
**可直接填寫加班費比照勞基法,低於勞基法禁止發文**
加班費制度:比照勞基法
如雇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或單週超過40小時者,應依法給付加班
費,其標準為:(勞動基準法第24條)
(1)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
(2)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2以上。
補休使用需員工同意,經錄取員工檢舉無加班費,一律轉發勞動部進行勞動檢查。
工作環境與該職缺團隊介紹:
我們是亞洲第一個拿到屈臣氏POS銷售資料分析的公司,合作客戶還有知名便利商店等
我們有2位台大經濟系的教授當經濟學家,利用個經的定價策略與需求的價格彈性(係數),
去找出每一個商品的價格與需求關係,協助做最佳定價與商品促銷組合設定。
我們的服務以推薦系統為核心,應用上除了商品推薦外還有優惠券促銷訊息推薦等,演
算法除了考慮商品喜好度外,還會加上價格因素。
我們擁有超過1億筆以上零售消費資料的處理經驗,希望可以找到對這類資料有興趣與
經驗的夥伴一起加入我們!
工作福利:
每月聚餐
零食區
研討會進修補助
公司分紅與獎金:
年度公司獲利20%分紅
人資或徵才聯絡方式:
來信標題:應徵Data Engineer
[email protected]
附上簡歷或作品皆可,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