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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板上的大神們,
有沒有見過臺灣公司在臺灣違反GPL授權而被告的例子?
(或自己的公司告人、被人告)
目前我查到的好像都是臺灣公司在國外違反GPL被告,
而沒有臺灣公司在臺灣被告的例子呢0.0
在國外被告的例子:友訊科技在德國因違反GPL被告。
因認識的開發者寫的開源軟體(GPLv3授權),之前被拿去改個UI、
稍作改動就重新發佈,還得了某年的「資訊月百大創新產品獎」
不過沒有開源這件事才是重點,
我好奇去 Google 了一下,
發現沒查到過有臺灣軟體公司因違反GPL在臺灣被告的例子,
其實本來這問題是該去自由軟體鑄造場問的,
不過網站已經封存了...
所以想上來問問板上閱覽豐富的大神們有沒有見過這類的例子?
或是在臺灣發佈違反GPL的軟體其實不違法?
(原作者其實告不贏之類的)
朋友沒打算告人(不止可能沒錢拿,打官司還很麻煩),
是我自己很好奇有沒有告成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