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sakiad
確實通用,因為360行各行各業會不會賺錢,根本因素還是回歸市場和商業,所以我說的
道理所有行業通用,這不就證明我的道理非常實用嗎?
也證明我的道理根本沒有所謂的生存者偏差,因為這是因果關係非常明顯的,就跟1+1=2
一樣鐵律。
感謝 Masakiad 網友站出來幫我背書! 但這讓
我更加疑惑的是,一個通用的道理你反而不同意。
如果說有一個程式語言,寫一次到處都能跑,大家會推會搶著學?
換成學一個道理到處都能運用,你們反而嫌,還覺得不要聽最好,這就是驕傲技術人的邏
輯和智商嗎?
如果同樣的文章我到其他版,發表「法律人」怎樣怎樣三百萬,也不會發生像soft job這
種為反而反的狀況吧?
做軟體的人,一堆人個性思考方式都充滿矛盾,怎麼會信賴台灣的軟體發達的起來?
但最後還是要感謝M兄相挺,說明此道理的通用,雖然他本身是個矛盾充滿bug的人,越是
通用的東西越不同意
很可能他寫的東西也都不採納一些通用的第三方函數庫或是DP原則
因為通用的東西他看不上眼,也不同意
XD
祝台灣軟體業好運了
有這群人在真的不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