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STAR BIT Inc. 徵網頁工程師(可外包)

作者: Crans (雨後星空)   2018-03-27 01:28:37
公司名稱,統編(中華民國以外註冊可免填): 思偉達創新科技 69268946
公司地址(填寫詳細至號):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965號12樓
職缺: 網頁設計師 (偏重前端), 版面已經設計好, 幫忙寫好呈現即可
職缺能力經歷要求:
員工是否需自備工具? (是/否) : 否
薪資(月薪): 需面議, 可SOHO專案計酬
薪資(保證最低年薪,必填項目): 13 個月
年終獎金計算方式: 全薪計算
****以下工時與加班費必填,不填刪文水桶****
工時:
每日工作時間: EX:10:00AM~6:00AM (八小時) 中午休息(12:00~1:00)
每周工作時間: 8*5=40
雇主無明訂之工作時間,如Remote等派遣性質工作
請徵才者需附上平時最大工時,不可超過40小時
超過需給付加班費,否則不得PO文
(需符合國訂勞動基準法)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
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
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
四十小時。
(補休不算符合勞動基準法,需有加班費,否則仍算是違法)
(須符合國訂勞動基準法)
**無須加班仍須填寫加班費制度**
**可直接填寫加班費比照勞基法,低於勞基法禁止發文**
加班費制度:全責任制上下班皆不打卡. 依績效論獎金, 沒有加班費
如雇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或單週超過40小時者,應依法給付加班
費,其標準為:(勞動基準法第24條)
(1)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
(2)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2以上。
補休使用需員工同意,經錄取員工檢舉無加班費,一律轉發勞動部進行勞動檢查。
工作環境與該職缺團隊介紹: 請見104詳細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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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福利: 請見104詳細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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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紅與獎金: 請見104詳細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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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介紹: 請見104詳細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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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資或徵才聯絡方式: 員工招募部王經理 [email protected]
作者: q26766 (cancan)   2018-03-27 02:35:00
面議…
作者: wildli0422 (wild)   2018-03-27 02:38:00
怎麼記得以前有個版規是不能發面議徵才文,而且徵Soho應該要去codejob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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