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程式碼真的全部屬於公司的嗎?

作者: LifeWOTech (原始人)   2018-07-30 19:17:40
各位年薪三百萬大大好
小弟是個剛出社會的小嫩嫩
由於太嫩了,很多東西不會都只能Google找網路上的一些範例來改
所以真的很感謝那些分享範例的大大們
也想像他們一樣,把自己知道的東西、遇到的坑、解決方法分享出去
但是因為公司條款有說到:
我受雇期間職務上所完成之發明創作等..一切工作成果都屬於公司的
所以有以下幾點問題
1.假如我今天在開發過程遇到一個需求
將使用者輸入的數值(公分)轉成(公尺),然後中間在加一個對換的按鈕
感覺就是很多時候都會用到
由於常常使用到,但為了避免每次使用都重刻一次
所以寫了一個小function把他給包起來
那我是否可以把這個function分享到網路上呢?
2.這個小function我可不可以自己留著,如果以後在別間公司遇到同樣的需求
直接拿來使用呢?
作者: catalan5566 (新竹梁朝偉)   2018-07-30 19:18:00
改個變數名稱就不一樣了
作者: stupid0319 (徵女友)   2018-07-30 19:36:00
公分轉成公尺放github賺星星
作者: jimmy689 (吉米蛆蛆)   2018-07-30 19:39:00
太接觸業務核心的不要,其它基本沒人屌你
作者: manlike ( )   2018-07-30 19:43:00
是啊,要不然付你薪水幹嘛
作者: abccbaandy (敏)   2018-07-30 19:47:00
像是NPM的is-odd嗎XDD
作者: Zed5566 (杰哥56)   2018-07-30 19:48:00
我的Side-project 主管覺得是公司資產 給你參考
作者: hidog (.....)   2018-07-30 19:51:00
合約會載明工作時間產出屬於公司
作者: boyen3 (Mentirosa!!)   2018-07-30 20:03:00
上班時間玩股票 公司也要算一份?
作者: ripple0129 (perry tsai)   2018-07-30 20:11:00
敬業一點好嗎,拿人錢財與人消災
作者: tsao1211 (Sunday)   2018-07-30 20:11:00
上班時間用公司工具本來就是屬於公司
作者: ckp4131025 (ckp4131025)   2018-07-30 20:13:00
是公司的,但是如果是很普通的東西也沒人會在意
作者: justben (BEN)   2018-07-30 20:20:00
看公司文化吧
作者: peanut97 (丁丁)   2018-07-30 20:26:00
純技術可以,公司機密例如你在youtube 上班你把youtube伺服器怎麼計算點閱率的演算法放出去,就是違規。
作者: blackie1019 (blackie)   2018-07-30 20:29:00
原則上都是公司資產。用公司設備開發、測試甚至commit的都算。正式一點的公司制式的合約都會寫。可以去看矽谷群瞎傳就有演這幕...不過是比較嚴重版
作者: SuperCry (極度哭燥)   2018-07-30 20:30:00
台灣法律跟美劇矽谷有差多少啊?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7-30 20:40:00
小弟以前幫公司蒐證過,基本上被查到你就是要賠錢普遍公司不會讓你因職務需求開發的程式隨便就往外丟出去,讓你包套件還是為了讓你賺download數/github stars不論是普通的計算還是串個api包套件,東西要開放你就是先問過公司看有沒有要參與或將相關產物開放出來讓大家來使用/完善該項目不然你只是在扯公司跟公司客戶的後腿且如何認定那是通用/極為普遍的東西也不是你這方看待說的算,至少要做到跟公司討論劃清楚,做好迴避雖然說如果真的很”普通” 我想也沒啥人會特別想公開,因為真的有太多替代方案可以用,會想做的講白了是途自己利益居多圖* 所以你不想在職場被搞黑留黑點 還是賠錢請謹慎看待這件事情。
作者: LifeWOTech (原始人)   2018-07-30 21:30:00
謝謝各位大大的回應,應該說就真的只是一些小函式,可以幫助我們這些比較嫩的人加速開發?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7-30 21:31:00
小函式 我不知道多小 但就以一些資料處理來說
作者: LifeWOTech (原始人)   2018-07-30 21:32:00
再舉個例子,atoi,雖然有現成的函示可以call,但是如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7-30 21:32:00
以 JavaScript 為例 就有一些 underscore is/lodash可以用,如果是想要在 js 用 php function 處理一些東西就有 php.js
作者: LifeWOTech (原始人)   2018-07-30 21:33:00
果我現在是一串字串,有數字,有空格,如果用現成的可能還要再做前處理,但是我自己寫一個丟字串進去就自動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7-30 21:35:00
你先找找看有沒有現成的擴充,有些函式庫跑過test成熟度還蠻高的
作者: LifeWOTech (原始人)   2018-07-30 21:35:00
切成int array回來,類似這種感覺?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7-30 21:36:00
split/map/to int
作者: LifeWOTech (原始人)   2018-07-30 21:38:00
我知道有現成的可以用,但是速度會比較慢,我只是舉例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7-30 21:38:00
基本上你的平台跑在哪 速度快跟慢真的還好如果是JS 就以v8的性能可以不用執著那個點
作者: LifeWOTech (原始人)   2018-07-30 21:40:00
我只是舉例啦~那時候碩論做搜尋,剛好很在意速度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7-30 21:40:00
如果是大量的數據處理而誕生特別處理方式,這就會卡到了公司利益 公司未必同意讓你這樣做且大概也不能算是「小」東西了就只能跟你說 謹慎一定 不要玩出火 不過我覺得有些公司未必這麼神經質
作者: MOONY135 (談無慾)   2018-07-30 21:45:00
問一下 純手工刻的統計圖...到底算不算阿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7-30 21:45:00
不是有套件可以用嘛XD大致上別白目複製1:1還好 如果人家的核心秘密跟業務邏輯的東西你會被我這類人釘死XD人生遇到的第一個北纜就是把公司的寫好的前端函式庫包一包帶走
作者: G888888   2018-07-30 21:48:00
我都記在腦袋裡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7-30 21:49:00
殊不知裡面有個tracking image會在dom loaded後開始運作 藏在某個看起來跟公司無關的source code裡面
作者: MOONY135 (談無慾)   2018-07-30 21:49:00
需求就是差那麼一點點 只好自己刻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7-30 21:50:00
稍微關心營運網站的人問一問後面是誰就問出來了還有那種客戶自己底下授權經銷 想說要跟總公司一樣
作者: MOONY135 (談無慾)   2018-07-30 21:51:00
看不到裡面的感一起帶走 不知道是笨還是膽大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7-30 21:51:00
就跟客戶拿圖片 結果拿過頭 連我們公司的前端網站的程式跟著一起copy拿去改客戶沒有買斷程式碼也沒有打算讓他授權到其他系統上就直接改 我剛好看到就開始蒐證第一個案例是離開公司自己去接案 所以前端埋的程式在後台介面上 多了不知道哪來domain我底下講的那個則是客戶沒清楚認知自己的權利在哪 踩到公司的線 所以後來談一談對方經銷就道歉 因為也是跨國的 想說對方在異地創業辛苦就沒什麼特別追加追究*
作者: dalconan (寒江雪)   2018-07-30 21:56:00
下班時間寫好小function上傳到github,然後上班時說是從github找到解法的(X基本上,上班時間的產出盡可能不要把他隨便流出去比較好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7-30 21:58:00
To 原 po 你要在下班時間想別人管不著 但是分寸要很小心 向我自己目前所屬的公司我也有跟公司股東直接討論過哪些我會做 哪些我不會白目硬幹這件事但如果你不想花時間溝通 那你要小心釋出你的東西公司讓你寫工具 怎麼會說你的就你的
作者: LinuxKernel (Linus Torvalds)   2018-07-30 22:03:00
基本上就是不行。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7-30 22:04:00
如果這樣都能行 做科技廠還是講求高度保密的公司會讓你東西從A公司帶到B公司嗎你要同意那份好約 就至少懂得尊重他人 如果你覺得那間公司不值得 那換一份還能說什麼合約*不過老實說 有時候也不用擔心那麼多 換到新公司搞不好對方的大神寫的比你好Xd...或完善啦
作者: SmallpTsai (Smallp Tsai)   2018-07-30 22:16:00
是的, 上班時間的產出屬於公司, 不管那有沒有價值公司不追究可能只是因為不合成本, 不要認為就是自己的你的問題就直接問公司吧, 可以就可以不行就不行覺得公司小氣可以考慮換到和自己更合的公司去
作者: aabbcc520 (U質文)   2018-07-30 22:38:00
好奇問,那如果是加日呢? 畢竟假日其實是有錢,只是不用上班因為薪水也是 XXXX/30/8 就是你的時薪這樣算的
作者: giantwinter   2018-07-30 22:40:00
是公司的
作者: kurtsgm   2018-07-30 22:46:00
你上班時間寫的東西都是公司的你要佛心分享那是你自己的事情 拿你下班時間去做就好你沒權力拿上班時間的產出拿去做你所謂的分享幫助人不過以上是指程式碼(著作權)的部分,你如果只是單純分享"方法" 不貼code出來 應該是沒問題的講難聽一點 你不能從老闆的皮包偷錢出去捐啊....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8-07-30 22:58:00
故意問這種不是你真心要問的問題做什麼啊,剛畢業喔誰管你那些小東西啊,難道公司告你求償10元喔
作者: LinuxKernel (Linus Torvalds)   2018-07-30 23:16:00
還有 學一下怎麼編輯文章好不好...
作者: clamperni (肥宅牛牛)   2018-07-30 23:25:00
是的 藝術性的工作更明顯 你做的版權都屬於公司的
作者: clarkman (涼雨)   2018-07-30 23:42:00
建議不要,畢竟是公司資產。另外換工作其實也不太會回去翻以前的code了,其實資料複製出來用也沒什麼意義
作者: Muscovy (三分熟的鬧鐘)   2018-07-31 00:17:00
1. 「工作成果」一定屬於公司...2. 但是你幹嘛把這些 code snippets 解釋成「工作成果」?你寫個 blog, 公司總不會說這也是公司的吧!?你在 ptt 上的這篇文章, 也不是公司的啊, 對吧...把 snippet 想成你的 blog, 只是剛好用程式表達而已.不過要記得一點, 如果一段程式碼是特殊條件下才會成立...譬如某種特定 IC 的 boot code... 那再短也不行.因為你一定是因為你的職務才會摸到那個特殊條件.
作者: mathrew (Joey)   2018-07-31 07:01:00
下班再寫一次小工具不就好了....
作者: Sex5F (HTC)   2018-07-31 07:14:00
4,但是聽說鴻海會搞員工,不發筆電只好和同事借借完後檔案存雲端,還同事,然後你就被告惹
作者: smalldra (ha。)   2018-07-31 10:29:00
基本上你在公司產出的都算公司公司基本上不太會搞你啦 但是誰又知道我公司project需要的小套件我fork其他人的再大改現在也好幾顆星星在上面了 還真有點危險 XD
作者: Argos (Big doge is watching u)   2018-07-31 10:31:00
其實這狀況很複雜的 一比一copy出去當然被告這沒問題 但要是我有改過架構呢?這樣也算?同樣的邏輯同樣的演算法 我可以用十種不同的架構去寫出來這樣要怎麼算?這很難去評斷吧?資料性的東西當然不能外流 像是secret key之類的 但其它的換個方式改寫 這樣怎麼說?
作者: MysterySW (飯糰丸)   2018-07-31 10:35:00
下班後再用自己的電腦寫會少塊肉嗎?
作者: Argos (Big doge is watching u)   2018-07-31 10:49:00
所以我下班把公司產品邏輯改寫上github會沒事?
作者: yr (Sooner Born Sooner Bred)   2018-07-31 12:02:00
你可以下班時間寫,然後放到 github 上工作的部分,就到 github 上抓回來用 XD
作者: senjor (哞哞)   2018-07-31 12:43:00
你工作時間寫的工具,又是拿來用在工作上面的,基本上就是公司的東西了,如果你要主張說那是你自己的東西,那就代表你是在上班時間用公司的設備跟資源去寫你私人的東西這樣反而不合邏輯了...如果想要跟公司切割,就不要用『上班時間』『公司資源』寫你只要回家重新寫一次專門拿來分享用的版本再推上去就好
作者: pooznn (我~~~是來被打臉滴!!!)   2018-07-31 12:59:00
很多人是上班時間寫 code generator 來完成公司的需求code generator也不會寫在project裡...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8-08-01 00:30:00
下班再寫一次就好啦,幹嘛分享還要分享得心虛
作者: jinmin88 (晝伏夜出)   2018-08-01 00:36:00
想太多 這種garbage code沒人想要告你除非你做xxx核心辨識技術人家才會想告你
作者: luke72 (ccc)   2018-08-01 00:40:00
很難講 有時候公司告你單純就只是想搞你 順便警告別人
作者: erspicu (.)   2018-08-01 00:42:00
試舉證出垃圾CODE對公司產生的價值損失... 先舉出再說吧上法院告對方造成損失 又不是嘴巴說說就好
作者: luke72 (ccc)   2018-08-01 00:46:00
只要讓你必須跑法院 公司達到搞你的目的就贏了反正公司有職業法務 可以天天陪你這膽大包天離職的前員工
作者: erspicu (.)   2018-08-01 01:02:00
要討論莫非定律 說真的公司要搞你 也不須你有帶出CODE要搞你也得看看有沒有搞的價值或是仇度對我來說這討論比較像是鑽牛角尖拉低賽而已
作者: sean2449 (肉鬆)   2018-08-01 01:59:00
Oracle跟GOOG的侵權也是三行小函式
作者: leveger0903 (脆笛酥)   2018-08-01 10:04:00
基本上成品算是公司的 但是我會將當初從網路上找來技術文章紀錄在個人的書籤
作者: usoko (time to face reality)   2018-08-07 10:27:00
基本的Utilities你要是怕這樣有問題 你就自己在家寫一個弄到github上 上班時再把這當成3rd party引用就好了太核心的東西可能也涉及NDA 你就算code全裝在腦裡回家自己刻了同一套系統出來 也沒辦法open sou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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