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Dark (溺於黑暗)
2018-08-08 02:56:39※ 引述《lturtsamuel (㊣百合の老公㊣)》之銘言:
: 對方擺出付一次錢就想買後續服務的態度
: 具體而言 我用自己的 apple developer 帳號開發這軟體
: 但這軟體總不可能一直掛在我帳號下?
: 所以我想跟他們要一個他們單位的開發帳號 但對方是傳統公司 沒這東西
: 所以我又想要一筆錢來申請一個屬於這軟體的帳號
: 結果對方以合約上沒寫 把我的要求打槍掉了...
: 其實我也沒差 他們不給錢我也不可能自掏腰包申請一個新的
: 他們愛把公司的軟體掛在來路不明的工程師的帳號下面 也是他們的自由
: 我等兩年合約一到立刻砍軟體看誰要哭?
: 只是想問這狀況正常嗎?
接案百百款沒有甚麼一定如此.
我乍看你的描述,奇怪我的想法跟你完全不同.
合約沒談到交付程式碼,那不是很好嗎?就先不交,等到對方來要再跟他收錢.
合約沒談到帳號轉移,那不是很好嗎?整個案子掐在自己手上.
合約沒講怎麼維護.那不是很好嗎?
就照自己的步調,心情好就改個兩三行.對方急了再談急件費.
等到對方覺得這樣的維護方式好像很不方便划算,就可以順勢談智慧財產轉移.
為什麼 合約沒寫 各位都覺得會吃虧呢?
(其實還是看合約怎麼寫,
如果有甚麼條款就拿出來看看有沒有道理,
否則網友只能憑自己的經驗及臆測,
對原PO幫助其實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