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經驗與沒有經驗的資訊人員對於身分證號的使用有不同的方式.
我過去的淺薄經驗雖然沒有直接使用的錯誤發生,只知道那原始資料利用
程式做初步的過濾,而沒弄清楚過那些原因-過濾過的資料還是很多無用的.
在法律上的個資法又是經過哪些事情後才產生的,對於資料蒐集業界又有什麼
影響?
在電磁資料的假資料會是什麼情況.真實資料的外流我遇過,生活遇上很多莫名
的事情.甚至有人在使用之餘還認為我不是本人,製造一些假冒者的模糊空間.
但是假資料在以往比較有模糊印象的是那些金融犯罪的人頭戶,像信用卡,像保險.
甚至有的假資料無法使用,如我工作上所遇到過的.有版友知道更多的情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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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響有些激動,相對於資料輸入人員,我是在處理後端的資料處理以及輸出產品(行銷活動所
需的相關列印),懂得也沒多多少.
像是違法行銷;OECD準則甚至於國際人權公約,都是我生活圈中鮮少去注意到的.
很多時候,就像當初接觸到也很少使用到的那網威的網路系統中的拖管與信賴.
哪些工作環節中,就像是那單單使用身分證字號明明能當作主索引,實務上卻是不可信賴的,
除了電腦作業的嚴謹與確實,哪些人為因素卻是要注意且防範的.
只知道有資料混充來增加其販售的收入,並且得增加工作量來過濾,而其他的苟且或甚至是
違法卻沒經驗就上當的情況,卻是難以想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