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小小抱怨

作者: WalkX (風一直在吹)   2014-04-14 19:42:31
※ 引述《cz (i might be wrong)》之銘言:
: 提供另外一個思考
: 其實這些所謂認養或包或辦比賽的人士
: 或多或少都有提供精力和資源在維護球場
: 球場不是憑空變出來的
: 也不會憑空在那邊都好好的不會壞
: 當你的思維是 「我先來佔為什麼我不能用?」
: 可能可以想想看這個邏輯對嗎
: 又到底是誰"先"?
: 學生球隊有時候剛接觸沒幾年
: 這些資訊不了解,這是正常的
: 你看到的是一兩個周末早上
: 對方在這裡耕耘打球付錢可能已經五六七八年已上了
: 消消氣吧
: by曾經花費好幾個下午在秀朗橋鋪紅土挖石頭拔草的社會人
我也提供另一個方向思考
大台北地區大部分無照明的河濱球場都是免租金借用
大部分只要提供一筆押金即可
目前現況是台北絕大部分球場都由地方聯盟或協會長期且優先借用
如果有些人認為這些聯盟是營利,就會衍生
[為什麼大家都付納稅錢,聯盟可以優先使用這些公家資源來營利]
因此我認為這潛規則也不是完全站得住腳
但有兩點大家可以思考看看
第一點
至少這些聯盟有達到推廣壘球運動的功能,讓台北地區的球隊不會想比賽沒地方報名
再來就是聯盟因為辦比賽,必須要維護球場到可使用狀態
如果讓一次性的球隊借用,長期下來球場狀況會變很糟
而且一般球友認為球場達可使用狀態和公務人員認定標準不同
為了要讓球場不荒煙蔓草,給聯盟認養會比較好
給原原PO
當然外面球場不像學校操場先佔先贏,理論上是先借先贏
理論上沒有借不能使用,不然球場壞掉,政府要找誰討
當然因為球場門沒鎖,球場也沒加蓋
任何人要使用,也沒辦法阻止
所以我會建議,你們可以去看看一些聯盟網站會公佈哪些球隊使用
詢問看看是否可以一起使用
或者是詢問當天現場的球隊是否可以一起使用
我不敢說全部啦!至少一部分的球隊不會排斥
總比雙方鬧得不愉快好
作者: cz (i might be wrong)   2014-04-15 00:36:00
其實很多球場長期租借單位那種借法 你大概沒辦法突破 XD其實給聯盟辦比賽的其他用意是 有比賽 = 實際用球場的人更多一天借出練球,頂多切成三個時段三隊吧但切三個時段打比賽就多一倍的人有玩到啊而球場維護也是基於比賽需求 想要在好球場上比賽就會維護這是相輔相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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