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新手第一次站校內聯盟賽裁判,剛才遇到兩個問題請問:
1.一出局,球打到左外野,球碰到左外野的手套彈出,未落地又用另一隻手接住。
三壘跑者在左外野手套碰到第一次球後回壘,再度起跑回本壘。
請問這樣算高飛犧牲打還是提早離壘判out呢?
是以第一次碰球時間為基準,或是完整接殺為主?
2.一出局,二壘跑者衝三壘時,野手暴傳碰到三壘觀眾。
此時三壘跑者欲回本壘,打者也趁機上了二壘。
是該給予兩個壘包或是一個壘包(通常都給一個壘包)
壘包的判定是如何?
剛查了規則:
裁判給壘之基準,如該暴傳屬於內野手處理擊球後之最初行為所作之傳球時,
則以投手投球時各跑壘員之位置起算兩個壘,
其他場合則以球離野手之時跑壘員之位置為基準。
這意思是球擊出後的第一次傳球為判定嗎?
如有誤,懇請各位先進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