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dydy (鄭胖胖)》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是成大物理系棒隊長
: 這次槍手是件事確實發生
: 在這邊先跟所有來比賽的球隊以及主辦單位說聲抱歉
: 我們這次比賽因為人數上的問題所以我請了一個朋友來幫忙打比賽
: 那天比賽的時候其實洪先生並沒有特別表現得比較突出只是因為我們本身沒有在練壘球
: 所以請他上去投球,我當時候想他畢竟也不是專業的投手就丟進去好球帶給對方打以避免
: 我們球員不斷的保送危害到比賽的體驗
: 他全部賽會打了一支出牆一支場內全壘打但是安打率並不是全隊最高
: 我們的第一棒以及第五棒的安打率都比他高
: 所以我們找槍手不是為了想要贏球
: 是我們人數上真的不夠人 想當然大家當天應該看到我們連一個候補球員都沒有
: 但是我們有一個學弟有到場他什麼都沒帶連證件都沒帶來我們也沒有辦法排上全部球員
: 贏球或是輸球真的沒有很重要對我們來說
: 我們只想要可以完整地打一場比賽
: 完完整整的去享受比賽
: 槍手我承認我錯了
: 但是為了贏球找槍手,我們還沒有那麼會汙辱棒壘球這項運動
: 但是畢竟做錯事情的是我們
: 我謹代表成大物理系棒在此想所以參與本次賽會的人再次獻上最深的歉意
: 成大物理系棒隊長
首先先推這句話
噓 gtyuio: 找第10個系上的 會比找槍手簡單太多 12/22 16:31
好久沒在這發文了。學生時代也遭遇過槍手事件。這應該是我自逢甲會計事件後,在壘球
版看過最扯的一個內容。
道歉只是基本,沒甚麼了不起的,但看到倒數第三行說:
"我們還沒有那麼會汙辱棒壘球這項運動" 不自禁的整個火就起來。
找槍手這件事不要說污辱了棒壘球運動,放眼其他運動賽事也是無恥的犯規行為,較嚴謹正
式的比賽只要抓到就是唯一死刑,根本沒啥好講的,這與槍手有沒有真正影響到勝負無關
,因為遵守規則是參加賽事的最低道德標準。
好吧!對你們來說,輸球贏球可能真的沒有很重要,你們只是想要湊到人數能參加,然後
又不小心找到能打兩支全壘打的槍手,但這不代表與你們同組而被淘汰的其他學校能夠釋
懷。如果您這樣的解釋邏輯能成立,下一屆大物盃大家都可以放膽找公開組大砲槍手,然
後賭不會被當場抓到,反正根據本屆大物盃規章無法怎樣,只要事後道歉就好,還能附帶
一堆理直氣壯的理由。
由小見大,如果我們淪落到連遵循規則的最基本道德操守也做不到,真不知道台灣未來還
有沒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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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附上之前33屆史學盃政大歷史槍手事件的判決,做為一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