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aGaJone (超基八嘎冏)
2018-11-20 15:02:57各位同好晚安
想請問一個快壘case是
一壘有人擊出滾地球強迫進壘的情況
因投手投出球前 一壘手站在一壘跑者往二壘前進之路線中間(即出手前的守備站位) 導致一壘跑者在跑壘時撞到一壘手
請問這種情形有成立妨礙跑壘嗎?
看到別隊好像有爭議 想請教一下各位先進 謝謝!
作者:
wuzle (new comer)
2018-11-20 15:30:00不是打往一壘手處理的話,算妨礙跑壘?反之,就是妨礙守備?!
作者:
kevin28 (嗯?)
2018-11-20 15:44:00我覺得有守備就是妨礙守備 反之妨礙跑壘有無守備機會看裁判
作者:
joery (Lin)
2018-11-20 20:52:00有沒有阻礙跑壘看球擊出方向,另外還要看“裁判認定”,該跑壘員若無受到阻礙情況下是否可能安全到達下壘位。依大大所述二壘滾地球,搞不好會是463雙殺呢! 如果有機會雙殺跑壘員故意去或不小心撞上守備員造成無法雙殺或all Safe,可能會被判故意防礙守備咧! 故意防礙守備阻止雙殺機會,除了防礙守備的跑壘員出局,另外最靠近本壘跑壘員也出局。
發表一下個人看法來討論:夾殺過程中,未持球的守備員如果在壘線上與跑壘員發生碰撞,是不是直接判定妨礙跑壘?如果是,那我認為上述判決,因可能有463雙殺而判為妨礙守備是不合理的。一壘手在Play尚未與他有直接關係時,應該還是有讓出跑道的義務。當然,如果跑壘員有過於蓄意的行為另當別論。
作者:
Qcloud (Direction)
2018-11-21 18:57:00跑不到的壘包裁判不見得會判
作者:
elong (人只是需要被需要)
2018-11-22 10:12:00不管跑不跑的到都應該先舉延遲死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