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看到蔡明晉被打到骨裂的新聞,就突然想到:
如果打球時打到投手害他受傷,這樣是不是算過失傷害啊?
有版友有這種經驗嗎?
作者:
k33536 (是什麼?)
2020-05-01 11:14:00覺得告得成 但是告個人很機車 可能以後沒人敢跟他打球了
作者: q80881 (蝦~~) 2020-05-01 14:22:00
如果這樣告的成的話,誰還敢打球?
算啊!但是就很無奈啊就跟打籃球,對方眼鏡被打斷。也要賠
作者: q80881 (蝦~~) 2020-05-01 19:50:00
瞎
前陣子把投手四根牙齒打斷...心裡陰影了好一陣子qq
作者:
boypig (吳小豬)
2020-05-01 20:56:00告不成吧,我記得你參與這項比賽就代表你能預期可能會有相關的傷害發生除非是場上打架等非正規比賽出現的傷害除非能舉證他是故意要把投手打受傷,運動場上的傷害很難告打籃球那個你要告也不見得贏,賠償是私下和解吧?
作者:
saur176 (YA哥)
2020-05-02 00:13:00法律面就是刑法14條、刑法284條。民法就184條。再參考判決新北地院108年訴635民事判決。大概就是不要故意或是超出範圍即可
作者:
chey (Waitingfor)
2020-05-04 13:35:00不是故意的很難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