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ake5566 (神奇小啊)》之銘言:
: https://youtu.be/GZYgiqxS7to
: 這屆大專盃也太精彩了
: 跟得上時事
: 請問最後甩棒者有什麼處罰呢?
: 還是河蟹掉了?
要處罰是有啦~ 但我看了一下規程有點搖頭,堂堂全國的盃賽,寫的如此簡單,哀哀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9學年度慢速壘球錦標賽復辦競賽規程
十九、罰則:
(一)各隊運動員資格及參加組別,必須詳讀競賽規程之事項,各隊如有不符規定資格之運
動員出賽時,一經查覺即停止該隊繼續比賽,所有賽完之成績不予計算,並取消該單位所
獲得之成績名次並繳回所領之獎品,承辦單位另函請主管單位議處;若涉及偽造學籍及在
學證明者,則函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比賽期間如有運動員互毆,侮辱或毆打裁判情事發生時,按規定停止該運動員出賽外
,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及追究刑事責任。
(三)運動員的身份證明不符事實時,法律責任應由所屬學校主管負責。
(四)有關運動員之資格申訴,經當場檢查照相存證後由大會審判委員會處理,必要時由承
辦單位函請大專體育總會轉呈教育部查詢處理。
(五)違反上述(一)、(二)、(三)所列情形者,將分別函告所屬學校及主辦單位議處,並停
止該單位參加大專體育總會所舉辦之各項比賽一年。
(六)配合教育部品德教育,參賽隊職員及運動員於比賽場域(含休息區)禁止抽煙、嚼檳
榔及飲酒等脫序行為,如有違反者直接由主審驅逐出場,並禁止參與後續比賽,情節嚴重
者報請主管單位議處。
像這位同學的舉動必較適用的有第19條第2、6項。
第二條丟完球棒後,雙方沒進一步進而互毆,可能比較難適用~
第六條:
配合教育部品德教育,參賽隊職員及運動員於比賽場域(含休息區)禁止抽煙、嚼檳榔及
飲酒等脫序行為。...
這個等字,應該就可以包含丟球棒的脫序行為。
所以裁判當下有管嗎?看來好像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