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事情是這樣子的
三壘有跑者 打者擊出幾乎是沿著三壘邊線的強襲球
三壘跑者有跳起來閃躲球的動作 但最後還是閃不掉被球打到
攻方爭執的點是這球應該是界外球 但主審認定是界內
好的~ 既然是界內 那一般人可能會判定為妨礙守備
最後主審也是認定為妨礙守備 三壘跑者出局 打者上一壘
但我當下就覺得這判決怪怪的 後來翻了規則
『界內的擊出之球,尚未通過不含投手在內的一位內野手之前或未經防守球員碰
觸,而擊中離開壘包的跑壘員時,該跑壘員出局。
除非裁判認定,任何內野手都沒有機會處理該球,
則跑壘員不被判出局,比賽進行中。』
說實在的 以當時的站位以及球出去的速度
我認為再打100次也沒有人可以"碰"到球
何況我們這種玩票性質的大叔 不可能像職業球員為了工作飛撲出去
棒球沒有這種困擾 因為三壘跑者都在先離壘並在界外區等待
就算強襲球打中也只是個界外球
壘球因為得站在壘包上 就有可以發生今天的情況
如果是在座的各位當主審 你們會怎樣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