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台大盃慢速壘球賽競賽規程
一、 宗 旨:為推展慢壘運動,提倡正當之休閒娛樂,提高運動風氣,鼓勵校內各球隊切
磋球技,特舉辦比賽。
二、 主辦單位:台大男壘隊。
三、 比賽日期:106年2月27日起。
四、 比賽地點:台大棒壘球場。
五、 參賽資格:1.以系及所為單位,每隊球員不得來自超過四個單位的系所;同時,可
再登錄兩名自由球員,不限系級,但需在報名表中附註 (女性球員不受此項規定限制)
Ex:植昆聯隊由 植微系+植微相關研究所+昆蟲系+昆蟲相關研究所組成,為四個單位的聯
隊。除此之外,若再登錄兩名醫學系同學,則為自由球員。
2.每隊包括自由球員,至多20人為限
3.所有球員限參加一隊,不得跨隊參賽,經檢舉查證屬實者取消其比賽資格
4.球員須穿著統一制服(須有背號)與釘鞋,若為聯隊則允許球員著不同款制服(須有背號)
,違者禁止上場比賽。
【註】:本次賽事為讓大家都能享受到壘球競賽的刺激,還有和朋友打球的樂趣,本無設
立組隊限制。
為了回歸系隊對抗的形式,故敝隊經討論後,設立本規則第一項之組隊限制,
在不影響各系隊交流合作的條件下,防止一隊中有多位來自不同系所實力過強的球員,並
鼓勵以系隊的形式參與本賽事。
六、 報名方式:
1. 即日起至106年2月22日(星期三)23:59止
(報名表將於2/11早上上傳,請持續關注粉專呦)。
2. 每隊球員報名至多20名球員,臨場Order單可填寫至多20人,須與報名表上球員相同
3. 報名費用每隊700元整,與保證金500元,總計1,200元整,於領隊會議時繳交。
4. 報名方式:可mail至[email protected]索取報名表或至
FB粉絲團下載,並mail至上述信箱,繳交報名表48小時內
若未收到報名確認信,請至校男壘粉絲團反應。
5. 保證金每隊500元整,與報名費一併繳交,遇下列情況主辦單位得沒收保證金:
(1)比賽因人數不足而棄權
(2)有不服裁判或其他嚴重違反運動精神之情事
(3)球員資格不符
其餘保證金將於賽後檢討會全數退還。
七、 領隊會議:106年2月24日(星期五)中午12:30,在舊體視聽教室。
遇雨照常舉行,缺席視同棄權。
請於當天繳交報名費與保證金,並將進行賽程抽籤。
八、 競賽辦法:
1. 比賽規則:採用國際壘總頒布之最新國際慢速壘球規則。(有EP制,打擊最多11人)
2. 比賽用球:採用華櫻SB-500
3. 比賽獎勵:比賽前三名頒發獎盃一座;設立投手獎、打擊獎各一,成績以進入複賽開
始計算,個人獎以發獎牌為主。
4. 預賽採小組循環,有和局,以每場7局或70分鐘為限;複賽以後以7局或90分鐘為限,
每場均須分出勝負。
比賽開始時間以主審宣布為準。若最後一局平手,次局起採突
破僵局制(每局以無人出局一二壘有人開始比賽)。戰績最佳者晉級複賽;若戰績相同,則
失分少者晉級;
若失分相同,則比較得失分差;若再相同,則加賽。
複賽採單淘汰制。
5. 好壞球數採三好四壞制,每個打席從一好一壞開始
6. 每場比賽若賽完三局差15分、四局差10分、五局7分或以上,則提前結束。
若當局結束比賽距比賽結束時限不達10分鐘,則不開新局,比賽結束。是否開設
新局,由裁判於當局結束校對時間後,和雙方隊長告知。
7. 如遇天候或特殊狀況等不可抗之因素不能繼續比賽,已賽滿四局或40分鐘則可以
裁定勝負,未滿則成績保留,另定時間賽完;未滿一局則重新比賽。(四強以後
不在此限)本條規定依當日裁判裁定。
8. 發生甩棒之危險動作時,主審得向雙方提出警告,若再次出現甩棒之行為得判決
該打擊者出局並退場。跑壘員出現違規衝撞動作時,主審得判決該跑壘員出局並退場。
若造成他人身體傷害,須負責其一切醫療費用。
9. 比賽時務必攜帶學生證明以供對方查驗。對先發資格有疑義者需在列
隊時提出,若發現有球員不符合資格,則判該隊以7:0落敗,並沒收保證金。若
比賽中或賽後提出,則已完成之比賽仍承認,違規參賽者無條件退場,並沒收保
證金。大會擁有最終之裁量權。
10.一壘和本壘因為守方與攻方使用不同壘包,因此禁止滑壘。二壘與三壘不在此限。
11. 球隊(湊齊比賽人數)在主審宣布比賽開始後15分鐘內未到則以棄權論,判7:0敗。
若兩隊皆逾15分鐘未到,一律以淘汰論。並沒收保證金。
12. 有關賽程與延賽相關規定,將在領隊會議詳細說明,一切依領隊會議說明為準。
13. 凡比賽發生非規定或規定中未明文規定之問題,由主審決定之,且其判決為終
決。
九、 補充事項
1. 因考慮比賽的公平性和檢驗效率,本屆台大盃將禁止使用沒有ISF或ASA標誌之球棒,
球棒上ISF或ASA標誌需可辨識並在賽前經過對方球員檢驗認定,若標誌磨損至裁判無法辨
識,恕不允許使用該棒比賽,若在比賽中途使用未經檢驗過之球棒,經對
方檢舉查證後,該打者出局、打擊成績不算;第二次經檢舉查證後直接裁定0:7
落敗,並沒收保證金。
【附1】:若該球隊僅有該支「無意使用」之違規球棒,裁判將協助向對手商借球
棒或向校隊借用。
【附2】:若在球賽結束後,才發現使用違規球棒情事者,該場比賽結果仍屬有效,
但下場比賽起,該球隊不得再使用違規球棒。
2.除非比賽時間撞期期中考、期末考、必修課,或是研究室的meeting,否則本壘球隊恕
不接受任何延賽請求。延賽請求需於該場比賽前三天向男壘校隊提出,且預賽與複賽限各
使用一次。
十、 請各隊自行保險,若發生意外事故,本壘球隊恕不負責。
十一、領隊會議當日需繳交保證書紙本,未繳交保證書之隊伍不得出賽
十二、本細則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之。
若有相關問題,請至FB"國立台灣大學男子壘球校隊"
或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反映
或洽 臺大盃負責人
楊紹君
Email:[email protected]
Tel:0963001169
吳宥靚
Email:[email protected]
Tel:0939913082
邱敬傑
Email:[email protected]
Tel:0975219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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