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TSbb 警告乙次

作者: Tina741214 (世事無常)   2015-05-02 23:04:41
文章代碼(AID): #1LDDAw_g (Sony-style)
推 xxxyHom: 有點失望 但看著我的Z初代依然頭好壯壯 猶豫要不要買單 04/20 14:12
推 xxxnping: 藍金都好看,可是Z還很好用 04/20 16:27
→ TSbb: 最好初代Z會不想換啦,Z2以後都有感到不行....... 04/20 16:54
→ TSbb: 不如說你沒有預算,或是你要等想要的約吧 04/20 16:55
推 xxxPU: 我只撥電話 我也可以覺得Z到Z4都是無感升級(呵欠) 04/21 11:18
推 xxxnping: 平常就是滑FB和一點小遊戲,Z當然是用到不能用了再換囉 04/21 11:47
→ xxxnping: 不然旗艦機好貴 XDD 04/21 11:47
推 TSbb: 我在想中文可能很難閱讀是吧.......都這麼明白客觀的講了 04/21 12:26
有使用者來信說明 T版友的言語讓他感到不適
因無明顯違規 但造成他人困擾
還是給予警告乙次
作者: longya (嗯)   2015-05-02 23:28:00
這有怎樣嗎?玻璃心?
作者: jennychuli (神遊自然)   2015-05-02 23:30:00
樓上小心又被檢舉...
作者: piex (piex)   2015-05-02 23:56:00
建議就建議,補後面這一行開頭我也覺得不妥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5-05-03 00:20:00
有沒有這麼愛崩潰阿......還特別到專版崩而且那篇根本不是回這兩位居然是他們在哭哭
作者: HiedanoAkyuu (依靠小鈴吃飯的阿求)   2015-05-03 00:24:00
....這也算
作者: typecat (打字貓)   2015-05-03 00:54:00
作者: b1ueway (This is Blueway)   2015-05-03 01:09:00
直接說人沒有預算 我第一個想法是"你笑他沒錢" 被檢舉我覺得好像不太意外? 後面那句應該是被聯想到"閱讀障礙"自己用字遣詞也多斟酌一下吧...
作者: brli7848 (無理阿?)   2015-05-03 01:41:00
連聯想都不行喔...
作者: YukiPhoenix (雪鳳)   2015-05-03 05:32:00
此例一開 以後不管甚麼用詞讓人不舒服就可以警告了真好
作者: sony1733 (我的旅程就此展開)   2015-05-03 09:24:00
這也能警告?
作者: igarasiyui (かゆい うま)   2015-05-03 09:39:00
這樣也行?
作者: sakuraitomo (明月清風似我心)   2015-05-03 11:11:00
......
作者: MBAR (MBA高清)   2015-05-03 11:32:00
老實說TSBB嗆人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如果這樣可以讓他警醒一點也不是壞事。理直氣和不卑不亢才有好板風,我支持板主如果自己沒錯加上罵人不帶髒就可以被接受的話,那板上只會充滿像隔壁的R開頭網友那種人,感覺對討論也不是正向影響另外我覺得是不是可以隨便檢舉板主應該是有裁量權的,合不合理由板主來決定,如果板友覺得不合理就去檢舉囉。這不就是板主的用處嗎?
作者: ascii (城裡的月光)   2015-05-03 11:39:00
這算好的了 我還被他人身攻擊過
作者: MadMagician ( )   2015-05-03 12:22:00
不懂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5-05-03 12:56:00
其實不錯的點就是原來本版還有版主 XD另外我這篇哪裡罵人了? 某M也不要這麼好笑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5-03 13:20:00
玻璃心+1,這也能感到不適,那出社會怎麼辦?
作者: farnorth (可愛北極熊)   2015-05-03 13:28:00
公告文建議鎖推文。
作者: deffejfr (莫再提)   2015-05-03 13:31:00
每個人的點不同,舉例來說不會有人對著喪母的朋友罵幹拎娘吧?就算只是個玩笑,被這麼罵了而生氣,喪母者便是玻璃心嗎?尊重人的說話方式是否有這麼難?還是"因為是網路所以沒關係"?
作者: MadMagician ( )   2015-05-03 13:46:00
類比錯誤
作者: MBAR (MBA高清)   2015-05-03 14:09:00
TSBB我是不知道你罵人的定義是什麼啦,不過來這裡的人應該也常常看到你發言,是不是對你來說只要沒髒字就不算罵人呢?另外你也不用這麼玻璃心,今天只是拿你當例子,因為你太突出板風才是最主要的討論焦點,請你不要讓討論失焦了 呵呵而且板主不就掛在左上角,你視力不好?G說你視力不好先跟你致歉,對我來說問人家中文是不是難閱讀跟問人家視力好不好是一樣的,只是很明顯的這是你習慣的說話方式,讓我東施效顰一下。
作者: jerry11266 (娃娃)   2015-05-03 14:15:00
版主鎖文吧,另TSbb都被警告了還繼續...
作者: MBAR (MBA高清)   2015-05-03 14:15:00
跟板務無關的話題我不再回應,還是希望本板有正向好板風
作者: diablo4 (暗黑破壞神4代)   2015-05-03 14:22:00
推deffejfr
作者: a007son (Canvas)   2015-05-03 14:41:00
想不想換手機還要經過鄉民同意?zz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5-05-03 16:30:00
離題爆走推高高的人還真有趣,說真的這幾年PTT水準下降之快就是幾個訴訟級的溫水游泳池,或像是八卦版的檢舉王。沒料的人只能戰態度了,真是悲哀啊........舉個#1LD8hSn8來看好了,我跟D大、i大想法不同,針鋒相對但是我很肯定他們站出來說想法,而不適像這篇的某幾個什麼東西也講不出來,也不知道你想要淨化啥?
作者: deffejfr (莫再提)   2015-05-03 17:02:00
您肯定人家怎麼沒看到走過來肯定您呢…不過我想他們幾位大大也不會肯定您嗆人的行為吧…?啊!還是說,您想要表達的是:"這種酸苦嗆辣的說話方式就是我的態度"?我明白了。道不同不相為謀,T大您請繼續。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5-05-03 17:08:00
又繼續自己的腦內故事劇場嗎? 你不會累?自嗨完再說一下道不同不相為謀 wwwwwww
作者: burberry5566 (高貴、奢華、流行)   2015-05-03 17:09:00
T大也不用動怒吧 畢竟每個人對語言敏感程度本來就不一樣啊 今天版主公告了那就摸摸鼻子認了就算了不服就寄信跟版主溝通啊 也可以展現你的風度
作者: deffejfr (莫再提)   2015-05-03 17:35:00
我實在無法跟那種總覺得世界繞著自己轉然後大放闕詞的人交談啊XDD這不就是道不同不相為謀嗎?
作者: jennychuli (神遊自然)   2015-05-03 19:10:00
@MBAR T大的意思是板主根本沒在管板吧,在左上角大家都有看到,但有等於沒有...話說這篇公告是哪篇?代碼進去後沒看到這些推文啊
作者: MBAR (MBA高清)   2015-05-03 19:22:00
現在出來不就有在做事了嗎...再說之前有發生什麼需要板主出面的事嗎?我是比較少來這個板啦,不過這邊紛爭少,板主露面少好像也無可厚非如果要說有等於沒有應該是有人檢舉或鬧板板主不管吧
作者: jennychuli (神遊自然)   2015-05-03 19:41:00
我是認為板主應該主動管板啦 你不常逛當然不知道囉 只是因為這裡人氣不高 大家也就算了我不認為沒紛爭就不用管板,那這樣板規根本可以廢了
作者: sakuraitomo (明月清風似我心)   2015-05-03 20:16:00
TSbb戰的大多都是偽SONY粉居多...懂得看文章就知道..
作者: YukiPhoenix (雪鳳)   2015-05-03 21:21:00
只能請版主依此公告為例警告M大的推文囉
作者: igarasiyui (かゆい うま)   2015-05-03 21:41:00
上面某d的也是囉 都快母親節了那比喻讓人不太舒服
作者: MBAR (MBA高清)   2015-05-03 21:42:00
樓上,如果TSBB因為我的話感覺不好的話我當然也接受警告老話一句,板主有裁量權,我接受他的決定。那你們呢?如果一方面抱怨板主不做事一方面又不服他的決定,那要不要
作者: az61007 (塵世裡迷途的小書僮)   2015-05-03 21:44:00
原來這裡有版主喔?!
作者: MBAR (MBA高清)   2015-05-03 21:45:00
考慮自己出來當板主?
作者: jennychuli (神遊自然)   2015-05-03 21:49:00
說板主不做事和不符裁定是兩回事吧 就拿板規禁止一行文來說 這板一天也不過多少文章 隨便看也能找到一行文 刪一下不困難吧 我逛板至少一年了 這還是第一次看到板主出來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5-05-03 23:13:00
上個網路想戰又要討拍真的有夠無聊的,我是不會檢舉這種小問題啦,討論的爭執往往是板上的精華,刻意和諧比對岸還不如講難聽一點,隔壁手機板有版主管,板規很嚴,討論風氣好嗎?反而被兩個版主刻意淨化成非常單元的聲音,對於想買手機的人真的能夠當成什麼指南嗎?
作者: aquarsx3 (長耳跳兔)   2015-05-03 23:36:00
不會吧 都說"無明顯違規"了為啥能判警告?那我可以寄信給版主說這篇公告讓我"感到不適"嗎?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5-05-04 00:54:00
+1 畢竟沒有什麼問題 而且不應該到警告 頂多是沒有效力根紀錄成分的"提醒" 使用警告就有紀錄違規的意思了
作者: deffejfr (莫再提)   2015-05-04 00:59:00
這是現實發生的真實事件,朋友a對著我從小沒有媽媽的朋友b罵開玩笑的罵幹拎娘,朋友b就爆氣了。該說朋友b玻璃心呢,還是該說朋友a白目?另外我也說了只是舉例,並沒有要指誰的媽媽,請某i不要自行帶入角色,這樣我會很困擾的畢竟您在路上聽到有人在罵髒話,應該怎麼樣也不會聯想成那個不認識您的路人在罵令堂吧~"~
作者: igarasiyui (かゆい うま)   2015-05-04 01:05:00
這篇都能因為造成不適困擾警告了 難道我不能對你的發言不適困擾嗎?看這種例子就舉出了這公告判決的矛盾之處
作者: deffejfr (莫再提)   2015-05-04 01:07:00
我當然贊同任何人都有說話的權力,但是相反的任何人也有不喜歡您說出的話語之權力那麼他是有指對象的吧,我有嗎?~"~
作者: igarasiyui (かゆい うま)   2015-05-04 01:08:00
是阿 所以我也可以不喜歡某人的發言 問題是到底能不能因此下這樣的判決仔細看一下上面的公告原文 TSbb難道就有指名道姓?這個判決就已經開了一個地圖炮的先例了 只要"不適"就能"檢舉" 那要板規幹嘛?
作者: deffejfr (莫再提)   2015-05-04 01:11:00
您有權說,我有權因為被指名不喜歡而提交版主,版主有權做出這樣的裁決。這樣的流程感覺上並沒有什麼問題那麼省略主詞就能謾駡的話,推文豈不一堆粗話?反正我沒有指名這樣對版風會有正向的成長?
作者: igarasiyui (かゆい うま)   2015-05-04 01:21:00
版主自己認證"沒有違規"的喔
作者: deffejfr (莫再提)   2015-05-04 01:22:00
當然,T大也有權認為這篇公告文讓他感到不適去向更上級申訴囉,畢竟有指名到他嘛我站在便利商店門口大聲唱歌三小時應該也是不違法吧,但是應該會有警察叔叔過來勸導喔XD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5-05-04 03:12:00
剛剛去翻,突然發現#1LDDAw_g根本沒有那些推文啊 XDDDD另外雖然不覺得被警告有怎樣,不過某d你的舉例顯示了你的法治的基本概念是非常有問題的......結果現實中有人被損害,你居然回他不服就往上告事後救濟是一種補救程序,但是不能拿來當成判決當下的對錯結果可以粗略地看出有法治精神的人跟沒有的人在本版的有料程度也是有高度正相關,真的是科學的好例子 wwww
作者: YukiPhoenix (雪鳳)   2015-05-04 03:31:00
其實真正問題出在用"提醒"就好了 用警告就是已經有違規但情節不嚴重所以沒有甚麼無明顯違規又警告的也就是這篇公告為何會引起不少人議論"矛盾點"
作者: MBAR (MBA高清)   2015-05-04 04:36:00
本篇推文充分體現何謂口嫌體正直ww至於真正問題是什麼恐怕也要經過TSBB同意才算是真正的問題吧XD另外隔壁板的淨化是什麼東西啦XDDD你可以告訴我哪個廠牌在隔壁沒被罵過嗎?還是板主有水桶就算在排除異己?太逗了ww
作者: tom282f3 (學妹戰士)   2015-05-04 07:18:00
這種東西本來就是事主和版主自由心證,就像現實中的誹謗、侮辱一樣,我今天局外人看到的就是你嗆別人沒錢、看不懂中文,嗆完還說我沒有,罵對方玻璃心,這不是敢做而不敢當是什麼?WP版第一桶真不是蓋的!
作者: deffejfr (莫再提)   2015-05-04 07:36:00
不服就往上告?我說的應該是有異議就往上申訴吧?舉凡收到莫名的超速罰單乃至法院對被告的判決,不服都是往上申訴啊而且要是今天不攻擊人別人會來跟跟版主說嗎?版主有需要警告您嗎?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5-05-04 09:01:00
沒做幹嘛怕就是剛好最沒法治精神的人啊,原來還真的有這種人感謝你跟某M兩個活寶讓我樂開懷,真的很有趣。
作者: diablo4 (暗黑破壞神4代)   2015-05-04 09:06:00
警告不是每個版都有,還蠻常見的阿...列為警告"通常"是1.已經違規了 2.遊走違規點 每個版不同建議板主針對警告部份版規在po出警告文時列出引用何條例本篇因引版規3-3 ~!@#$%^& 故提出警告乙次 等 方始版眾信服
作者: deffejfr (莫再提)   2015-05-04 09:54:00
有趣。沒做當然不怕,怕的是有做還不知道怕。大概就跟那些吸毒賭博或是聚眾械鬥然後在警察局嘻笑打卡的差不多吧?追根究底的原因就是他們根本不知道錯在哪,認為自己沒有錯呢https://i.na.cx/5G18S9.jpghttps://i.na.cx/0Xp555.jpg圖片借用一下=D
作者: igarasiyui (かゆい うま)   2015-05-04 10:14:00
版主:無明顯違規 需要說三次嗎?
作者: deffejfr (莫再提)   2015-05-04 10:18:00
沒有被處罰 也需要寫三次喔
作者: igarasiyui (かゆい うま)   2015-05-04 10:22:00
警告不算處罰?要不要去看看板規?
作者: deffejfr (莫再提)   2015-05-04 10:32:00
3-10嗎?由版主視情況執行那個?那人家就視完情況執行完了嘛~
作者: jennychuli (神遊自然)   2015-05-04 10:37:00
找到了原文 #1LD8hSn8 (Sony-style) Tsbb根本不是在說這幾個人啊…真的有人點進去看嗎?就算要檢舉應該也是文中被嗆的人吧
作者: igarasiyui (かゆい うま)   2015-05-04 11:14:00
海水退了就知道(ry
作者: diablo4 (暗黑破壞神4代)   2015-05-04 12:45:00
推文講Z初代的是那兩位版友沒錯阿。
作者: jennychuli (神遊自然)   2015-05-04 13:16:00
下面那句不是吧
作者: DemonElf (LdsFish)   2015-05-06 08:47:00
T大有時說話真的太嗆了,雖然不見得有踩線、可是對方會覺得不舒服也是正常,嚴格說起來這種灰色地帶的東西,有時就是由板主視情況裁量,其實板規並沒有那麼死板,除了明顯的違規情況之外,還有像"引戰"這也有很大的裁量空間以這篇來說到底是只要提醒、還是要警告,就是看板主想界定的板上討論風氣情況而定,也就是這樣的公告也是在合理的板主權限使用上,當然如果多數板友覺得板主這樣的認定不符合該板共識,那也可以換掉板主(?)另選符合期待的(?)XD當然板主在沒有明顯的缺失下也不是說換就隨便能換的啦XD其實就是大家互相體諒一下吧,有意見是可以好好溝通的像我就很欽佩八卦板的板主群,要能搞定那種大戰場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作者: igarasiyui (かゆい うま)   2015-05-06 11:22:00
主要還是版主自己發言說沒有明顯違規卻又給警告要嘛就直接用板規人身攻擊下警告 不然就公告提醒就好版規裡兩次警告就能禁言 對"無明顯違規"來講很嚴重
作者: DemonElf (LdsFish)   2015-05-06 12:11:00
XD
作者: diablo4 (暗黑破壞神4代)   2015-05-06 16:43:00
這應該是版主沒發言謹慎所至吧, 其實應敘述引用的板規,提及其言論已遊走版規模糊地帶等, 故給予警告.話說隔壁美劇版同樣是Tsbb被警告至水桶 似乎處理起來較少爭議呢.然後不服版主的判決的話, 建議可以到 ComGame-Plan進行申訴, 把握自己的權利.
作者: x52013 (想不到要取什麼)   2015-05-08 04:09:00
"無明顯違規"還能給一次警告,這點真的很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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