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到有人用錯誤的算法
: 以為退4%
: 就是賠率直接加0.04
: 如果退4%
: 賠率就要除以0.96
: 孬鋼的基礎賠率1.75
: 大約就上升到1.823
: 有沒有利可套就見仁見智了
一直以來都有個疑問,因為有在記帳自己賺或賠多少的習慣,但今天看到未來人大這篇,
決定還是請教版友該怎麼算。
我自己去的店家是3趴,以單場1.75的賠率來算,我每下100塊,且贏錢的話,
會拿到175塊和3塊錢退水,想問那3塊錢的退水,
我是應該把他算成支出的減少變成支出97元拿回175元
還是應該把他算成支出不變100元,但是卻拿回178元。
因為在記帳的時候支出跟收入是分開計的,
我自己目前的算法是支出都還是寫100,拿回的錢也都是賠率寫多少就多少,
每個月的最後一天再看本月支出多少元,然後算三趴加到收入,
請問這樣是不是算錯? 應該要把三趴的錢弄到支出的帳去減少支出?
不過還是想知道那退水的錢應該要算成 支出的減少 才對還是算成 收入的增加 呢?
我覺得好像都對..沒什麼差別?(搔頭) 感謝版友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