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板規針對分身的部分如下
分身 違規人經板主查證為分身,其違規將加重處分。
第五章 紅牌:水桶3650天。
1. 出現國外賭盤之完整名稱、相關連結、加入方法、或投注單據等。
(非故意秀出國外賭盤完整名稱,第一次處藍牌處分,以板主判斷為主)
4. 違反板規5-1之分身經查證者連帶處分。
目前只有針對確認分身會加重處分,另外處紅牌處分才會連坐處分。
================以下為八卦板針對分身限制的板規==================
‧ 原使用者ID經禁止發言後,如經查繼續使用分身ID發表文章或推噓文功能者。
‧ 累犯或情節嚴重者,如有必要,可由版主先行簡易認定先由版規處理。(至少同日同i
p一組)待帳號部認定非分身後再行解除處分。
‧ 因板主沒有最終分身查詢認定權,報請小組長送ID_Multi帳號部確認分身
確認後同人,本尊及分身自查詢結果回報後給予額外水桶,規則如下:
1-1.若A帳號於水桶中,使用分身B發推文,經查證後:
A帳號加罰水桶一個月
B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十年
首次違規帳號視為A帳號
備註:首次違規帳號A,當加罰的一個月水桶解除後,既使B仍水桶中
仍可使用A發文、推文。
1-2.若A帳號水桶中,使用分身B發推文,經查證後屬實,爾後加罰A帳號一個月、B
帳號所發之文全數退回、且B帳號水桶十年,而又使用C帳號持續發推文
即「第二次累犯分身條例」,則
A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C帳號所發之文全數退回、且C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
十年。
同第1-2點,若查證出此人同時擁有A、B、C、D、E或更多帳號身分,則第二次
累犯時,視同惡意藐視板規,所有帳號皆一併永久水桶,即,第二次累犯時,查
證屬實後
A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B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C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D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E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依此類推。
3.特殊狀況一,若A帳號被水桶中,使用B、C或多個帳號發推文,查證後,則視為
第一次觸碰分身條例,則
A帳號加罰水桶一個月
B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十年
C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十年
4.特殊狀況二,若A帳號被水桶,未被查證期間使用B帳號發推文又被水桶
此時又用C帳號發推文,則視同二次累犯身分條例,則適用上述提到第2點,給予全
部帳號皆水桶十年。
‧ 以上分身條例,是當使用者被水桶時,本應遵守板規,而非惡意開分身持續發文,
初次觸碰分身條例時,原本帳號給予水桶一個月額外處罰,對於分身惡意發文則不
寬待。且第二次觸碰分身條例時,認為並非不小心,而是惡意無視板規,對於此種
行為則將所有帳號給予水桶十年。
供大家確認一下大板的限制,接著歡迎想提供意見增訂板規的請列清楚規則供板主群參考
請至少包含以下兩個回答(也歡迎多補充)
1.分身怎麼認定?
2.罰則怎麼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