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JUNstudio 信箱]
作者: applehpsh ()
標題: Re: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時間: Thu Feb 23 12:03:39 2017
※ 引述《JUNstudio (agGREssion)》之銘言:
: 請 applehpsh / cd12631 / KKbiger / Xmmmmmmmmmmm 前往Sportcenter板
: 回應該文
: ┌─────────────────────────────────────┐
: │ 文章代碼(AID): #1Of7LYc3 (Sportcenter) [ptt.cc]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ortcenter/M.1487172962.A.983.html │
: └─────────────────────────────────────┘
: 並說明此三帳號是否為同一人持有。
: 本文轉寄相關使用者以為告知,請於72小時內回應。
: 若當事人回信,視同正式答辯,該信件會轉貼至 Sportcenter 板存參。
: 若72小時內未回應,則視為當事人放棄答辯,將逕送帳號部調查。
補充說明
1. 於此帳號水桶期間,我並未利用其餘帳號鬧板,但KKbiger確實違反C-7之板規,因此
接受棒球板板主之處罰。
2. 但我不解的是在判罰累犯加重之後(雖然是我自己不小心沒有注意到水桶未結束(剩5日
)),但我在被罰後並未向球板板主提出異議與申辯,且接受此加重處罰,因為棒球板已有
帳號水桶中又以其餘帳號活動的罰則了,為何棒球板板主仍將其餘帳號上報此板進行調查
?
3. 依據過去好幾年前的水桶紀錄來判定情節重大是否適當?實際上現行棒球板正在討論
B-5、B-6之板規修正必要性,由此可知板規訂定當初是有漏洞,而我也並非刻意屢次累犯
,每次觸犯板規時也確實服完刑期,對判罰帶有累積的狀況個人認為實為不太適當。
4. 而根據最近被判罰的文: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486711447.A.B1C.html
此新聞有出現嚴重的錯誤而閱讀新聞的板友確實因錯誤內容而混淆,因此我才提出指正。
而此舉雖然因為我未注意所有帳號尚有未服完刑期而觸犯C-7板規
我仍認為應依據比例原則,針對棒球板已經先行給予的處罰因我有錯在先,並無異議且接
受處罰,
但是對於板主上報於小組長查詢此事感到不解。
因根據前例, 『若有需要,請自行調查該兩者帳號是否同屬一人』
我認為我並未針對板主判決有異議,因此認為此案不應再向上叨擾小組長了。
麻煩小組長了,感謝小組長的來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