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NBA_Film 兩位板主判決標準有違板規

作者: jerry83688 (Ryanmankle)   2018-05-19 23:01:26
各位體育組長 長官好,關於NBA_Film 兩位板主在判決本人檢舉的個案時,對於板規的解
讀有違板規所制定內容,且板主反駁我檢舉的信件來往中,以非板規所明確闡述之意涵來
做解讀,以下會進行概述。
#1Q_Gmsvb (NBA_Film)
關於此篇文章內容已經明確挑釁zaza這名球員有蓄意傷人的意圖,這部分已經違反2-11
挑釁球員,以及違反2-13誤導、陳述非事實之造謠;該球員在影片中完全沒有把腳
侵犯到進攻球員起跳後的落地空間,更別提連碰撞都沒有,裁判也沒吹判犯規;而
bobyacool(原po文者)內文這樣有意引導輿論造成該篇文章下方推文吵成一片,也有多數板
友反應po文者引戰釣魚;另外他也違反2-14:「若有違例或犯規之爭議,可開放討論。但
為避免無的放矢造成的紛爭,應提出具根據性的見解。」;此則條文是列在板規【基本文
字規範】下方,既然如此,該發文者針對爭議性影片沒有提出任何根據姓見解;且其心得
還造成2-14板規想要避免的紛爭;板主卻說通常這條板規是針對推文的;但我查板規並沒
有說是限定推文;難道板主可以在爭議已經產生的情況下,引用板規沒有說明的內容來當
作反駁論點 ? 沒特別說明範圍,不就是代表所有文字都該受到規範,怎麼在我申訴時,板
主才說 "通常" 這條板規是如何引用,但他的"通常"並沒有明載於板規,板眾也不可能每
篇判決都看過板主"通常"是如何執行那些板規,板規設置的目的就是要讓大家遵守,且
在爭議發生的時候當作兩造甚至其他人 依"法"行事、 據"理"力爭的標準;怎麼在板眾
依"法"提出訴求時,板主卻以"法"沒有規定的內容來反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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