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分身問題

作者: JUNstudio (agGREssion)   2025-03-06 18:10:26
※ 引述《hunng5 (かすみ[阿霞])》之銘言:
: 當初我跟liweihau
: 我的家人,家人用同一台Wifi,當然有IP重複,況且還有一樣的時間不同版發文留言的情
: 況了
: 而且帳務部都沒有判同一個人了
: 為什麼版主可以直接判是分身??
根據 2024/05/23 站方公告 #1cJoneu2 (BoardAnnouce) 中所言,站方正式授權
各板板主「……可自行判斷是否有多重帳號疑慮即可處分之……」。
而在之前板務部即已因應帳號部實務現況,要求轄下各群組自行研擬群組內多重
帳號案件的處理辦法,因此國家體育場群組在 2023/9/14 公告本群組分身辦法
#1b0mIhqz (Sportcenter) 先行在群組規範上提供板主法制面的協助,其程序可
簡略表示如下:
https://i.imgur.com/Mm6KhWm.png
在站方的這項做法底下,看板板主可以不用等候帳號部調查結果,就先做出分身
判決,確切保護看板秩序。但由於這也明顯影響當事人的權益,因此會需要群組
管理人員去透過其他合理機制做出補救,而在體育群組就是透過群組黃牌去針對
當事人進行列管,並要求帳號部提供進一步調查結果,以便釐清真實狀況。
另外,體育群組基於管理實務需要,會概況將單一使用者「持有分身」以及複數
使用者「共同使用帳號」的狀況視為本群組分身辦法所限制之範圍,這個定義與
帳號部的定義也有些不同。
總和來說,就是板務部的分身裁定與帳號部的分身裁定是不同概念,看板的分身
裁定效用雖僅止於看板,若其他看板要援引他板判例作為參考資料,或著不採用
帳號部的結論,這都屬於板主的自由心證,群組這邊僅能表示尊重。
目前不確定您所提及個案為何,而且本文僅為您的提問,所以不會針對任何案件
作進一步說明或著可能影響後續判決的答覆。但根據本群組現行作法,若您對看
板的分身裁定有異議時,應在規定時限內至 SP3_AllSport板 提起 [分身]案,
向群組表示對此項判決的異議,屆時會由群組長協助輔導案件後續程序。
不過因為體育群組從未有 [分身]案 的判例,因此您若有提案之需求,群組這邊
也會欣然樂見能藉此案建立判例,以供使用者日後參照。屆時這邊將會放寬您在
SP3 的裁量標準,若您在該案有違規行為時,將不會與您在 SP1/SP2 過往的違
規紀錄合併列入累犯次數計算。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