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星海爭霸板板規6.0/板規版務建議

作者: jack19931993 (三無少年)   2014-01-19 18:13:09
【PTT StarCraft 星海爭霸板板規6.0】
1. [總則]
1-1 本板為星海爭霸(StarCraft)之遊戲討論區,討論限於星海或其比賽相關之內容。
1-2 本板受中華民國法律、教育部學術網路公約與批踢踢實業坊站規管轄,
板規未規定者,依上開規範處理。
2. [文章管理]
文章違反下列各款規定者,刪除之,附帶水桶處分者,從其規定。
2-1 空白文、灌水文、OP文、字數少於20字內容之文章,水桶七日。文章顯然無內容者
,原文得劣退。
2-2 注音文、火星文:使用注音或其他難以辯識符號造成閱讀困難者,水桶7日,
推噓文亦同。
2-3 政治、宗教、族群、色情文:涉及政治、宗教、族群、色情,或與星海無關者,原
   文刪除並水桶2個月,推噓文亦同。
2-3-1 發表文章、推噓文或者簽名檔中禁止使用國服之字眼。文章初次違反者刪除文章
,推噓文、簽名檔或發文章再犯者水桶七天。
   本條違反者若可得而知具有中國大陸人民之身分,將排除第五節累犯之規定。
2-4 星海情報:凡有關星海的繁簡文體新聞、情報…等等,情報文需全文轉錄且附上連
   結,如為簡體須轉為繁體中文。
   外絮:外電翻譯,發文者最少必須說明或翻譯文章內容大綱,譯文須符合原文,非
原文內容須註明區別,外絮以外國網站、專欄的文章適用,須經基礎查證並附上連
結。
2-5 造謠文:發表、轉載、散布不實言論之文章,推噓文亦同,
原文刪除,情節嚴重者水桶7日。
2-6 抱怨文:抱怨文須附上Replay及雙方ID,並僅限當事人回文;
涉及戰隊者,除當事人外,額外允許其隸屬戰隊幹部一名代表回文,
非紛爭當事人得推噓文表達意見,不得回文,回文一律刪除並水桶14日。
無意義、蓄意挑釁、引戰之抱怨文,原文得劣退,並得水桶1個月。
2-7 買賣文:買賣文章限於週一發表,並一人以一篇為限,玩家收費教學視同買賣文。
以P幣或交換徵求七小時免費序號者不在此限。本板禁止二手帳號交易。
2-8 實況文:每人每日限發表兩篇,超過者文章刪除並水桶7日,
自行刪除之實況文仍計入該日兩篇當中,十二小時內也不得重發同一實況主之實況
文。
實況文須附上原始連結,並須附上先前無重複之20字以上介紹,違者原文刪除並水
桶7日,收播後應於標題上加註已收播。
搶發實況文若不具備實況主ID、網址和20字新介紹者,視為2-1空白文。
聯賽文不等同於實況文,不計入兩篇當中。
*註:20字的認定,乃指全形長度的20字,
半形之符號、數字、英文字母,不列入計算。
2-8-1 刪除實況文配套措施:
1. 每2週的週日ptt維修前(5~6 AM)將超過2週的實況文刪除
每次要刪除的3天內會公告提醒
2. 使用大D刪除,所以文章數跟P幣都會保留,這點不會影響發文權益不用擔心
3. 超過15推的實況文視情況保留
遇到那種燒QB或者發錢之類的即使超過15推也會刪除
版主群在這部分有裁量權,如有額外想保留的請來信告知
4. 較有價值的實況文也不會刪
可在每次實況文後來信版主群(主要是s91812負責)來保留
5. 如果實況主想保留自已的文章
亦會在精華區開一個實況區,讓實況主當小板主,自已收文章
※即日起可來信跟s91812板主報名,已在精華區內開一區給實況主們發揮
※精華區內實況區已有小版主精華區使用教學
即日起公告後開始一個禮拜供實況主們準備,有要申請精華區自己實況區的
以及想保留的文章等等,請來信版工告知
2-9 外掛、盜版文:散布、提供、介紹、討論外掛或盜版者,劣退並水桶3個月,
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推噓文亦同;以間接、暗示、同音異字等方式為上述行為者
,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外掛或盜版者亦同,外掛之定義為官方明示允許使用者
以外之軟硬體,非以專供於星海之外掛為限,單一主程式轉換伺服器軟體亦屬之。
2-10 廣告文:於文章、簽名、推噓文中提供或散布廣告營利內容者,
原文刪除並水桶2個月,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
推文廣告,原發文者得主動編輯消除連結,張爸文依廣告文論。
2-11 轉錄文章:轉錄未經原作者同意者,原文刪除並水桶14日。
轉錄本板文章至其他看板或討論區者亦同。
2-12 問卷文、求救文:問卷文與求救文,須以信件通知板主獲得同意後,始得發表。
問卷文以與星海爭霸或即時戰略遊戲有關為限;
求救文以車禍、意外、尋人為限,尋找失物、寵物或集氣文均不得發表,
另求救文情況緊急者,得不待板主回信准駁前發表。
未經同意發表者原文刪除並水桶14日,情節重大者水桶1個月。
2-13 鬧板文:發表鬧板文章破壞看板秩序情節重大者,原文劣退並水桶1個月。
2-14 討噓文:故意發表討噓文章,且噓文數曾達X5以上者,原文劣退並水桶7日。
3. [違規行為與罰則]
3-1 對特定人或群體人身攻擊者,水桶14日,情節嚴重者水桶1個月;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對特定人之人身攻擊,須經當事人之檢舉,板主始得認定;
對特定群體之人身攻擊亦同,惟任何屬該族群之人均得為檢舉人。
例外如使用髒字、重大人身攻擊或謾罵連篇情節嚴重者,看板使用者均得檢舉。
3-2 實況文中對選手、戰隊或其他公眾人物之重大人身攻擊者,
水桶14日,情節嚴重者水桶1個月;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者亦同。
3-3 引戰、諷刺、挑釁、暗示性影射、不雅文字或情緒性謾罵者,水桶14日,
情節嚴重者水桶1個月。
3-4 大量無意義、重複、空白的連續、可得認定連續之推噓文,水桶7日。
3-5 單一文章三次惡意噓文以上者,經原發文者檢舉並確定屬實者,水桶14日。
3-6 圖形推文一ID一文限推一圖,違者水桶7日。
3-7 未經推噓文者之同意,修改推噓文內容者,水桶14日。
4. [檢舉程序]
4-1 除3-1前段及3-5外,本板使用者均得向板主檢舉本板之違規行為,非以當事人為限。
4-2 檢舉以信件為之,水球、推噓文不具檢舉效力,
檢舉信須檢附文章編號、文章代碼、標題、欲檢舉之ID及其違規事實。
4-3 檢舉信板主須於收到信三日內為公告處分或回信駁回申請者,
若三日內板主仍未為處理,檢舉人得於板上發文檢舉,
至一週以上仍未處理者,得逕至組務板(ComGame-Plan)申訴。
4-4 板主公告須載明適用板規及水桶理由,回信駁回申請者亦同;
刪除文章須加注刪文理由,並須備份刪除文章。
5. [屢犯板規與分身行為之加重]
5-1 多次違反板規者,加重其刑一倍,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
5-2 已水桶之使用者以分身或請他人代為發文、推噓文者,經查證屬實,
當事人帳號均加重其刑一倍,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
6-1 對本板板規與板務之建議與討論,集中於本板規下推文。
6-2 板主於推文建議三日內未為答覆者,得於板上發文討論;
惟複雜、急迫、重大之板規、板務建議,例外得直接於板上發表,以保障板友權利。
作者: s91812 (刀穎[刀X])   2014-01-19 18:15:00
主要大概由新聞>改成繁簡用情報文發 翻譯文改外絮
作者: IbarakiKasen (非洲扇feat.EU)   2014-01-19 18:18:00
辛苦了
作者: OldYellowDog (那城,那人,那狗)   2014-01-19 18:28:00
推一個 辛苦了
作者: JokerRF (RF)   2014-01-19 18:32:00
推!
作者: ErHuRrIcAnE (WZZZZZZA)   2014-01-19 19:05:00
辛苦了
作者: lop96547 (思考中)   2014-01-19 19:14:00
給翻譯文一個空間 nice 給推
作者: LiquidTLO (俊偉)   2014-01-19 19:55:00
推推
作者: GLHF (ことりのおやつ)   2014-01-19 20:20:00
推..
作者: QBian (小妹QB子)   2014-01-19 20:22:00
作者: jack19931993 (三無少年)   2014-01-19 21:34:00
3-4排版已修改 www
作者: OldYellowDog (那城,那人,那狗)   2014-01-19 21:37:00
我有注意到XD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4-01-19 22:24:00
2-8不見了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4-01-19 22:25:00
2-4翻譯部分,不得添加字詞感覺不太好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4-01-19 22:26:00
應該用 "非原文內容應註明或與原文相區別"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4-01-19 22:27:00
發翻譯文,補點心得應該蠻常見的
作者: kyley (None could touch sky)   2014-01-19 22:28:00
給諧星們一個新空間? ^^
作者: jack19931993 (三無少年)   2014-01-19 22:29:00
感謝建議
作者: GLHF (ことりのおやつ)   2014-01-21 01:37:00
版標
作者: lop96547 (思考中)   2014-02-07 18:51:00
想給一個建議 星海版的人氣一直在逐漸下滑 這是事實QWQ
作者: lop96547 (思考中)   2014-02-07 18:52:00
不過也漸漸浮現了一個問題 那就是實況文 照當初規定 實
作者: lop96547 (思考中)   2014-02-07 18:53:00
況文若為同一個人 是要相隔12小時的 但現在因為板上每日文章減少 會造成就算過了12小時 還是會有同一實況主的文
作者: lop96547 (思考中)   2014-02-07 18:54:00
章在第一頁 而下一篇就出現
作者: lop96547 (思考中)   2014-02-07 18:55:00
建議是 修改板規為 12小時且不重複在"第一版面上"
作者: IbarakiKasen (非洲扇feat.EU)   2014-02-10 08:56:00
pcman的第一版面跟其他app的第一版面哪個比較多文章
作者: IbarakiKasen (非洲扇feat.EU)   2014-02-10 08:57:00
還有WEB PTT 三(n)種PTT的閱覽方是第一版面都不一樣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4-02-10 13:06:00
真的要的話可以算數量幾篇文章拉...只是發文者可能會嫌麻煩
作者: lop96547 (思考中)   2014-02-10 13:44:00
只是覺得會造成板上太多重複的文章充斥 沒想過不同介面這個問題 抱歉惹m(_ _)m
作者: granter (希爾)   2014-02-12 08:56:00
都說文章稀少了 就算12小時後看到同一實況主 又何妨那假如一直沒人PO文章的話 是不是都不能PO呢
作者: babla (W)   2014-03-28 10:55:00
版規說不是當事人可以推文討論,WTF是兇什麼推錯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式)   2014-04-08 20:01:00
~~
作者: mioaria   2014-04-12 19:49:00
實況文可不可以在標題註明種族阿 這樣方便找XD
作者: jacklin2002   2014-04-13 12:34:00
請問可以給Solita當版主或小版主嗎?他很用心整理!另外置底沒更新的話就拿掉吧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4-04-15 00:12:00
置底直接更換成S大那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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