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使用環保杯折扣咧?」新北市劉小姐說,因攜帶環保杯到星巴克消費可享10元折扣
,5月10日下午,她自備隨行杯到星巴克永和中正門市,點購原價165元的大杯星冰樂,當
時店內有特價優惠,僅須105元,結帳後她查看發票,發現並沒有扣抵自備環保杯10元,
隨即向當時結帳的店員反映,未料對方竟不假思索回覆優惠不能同時使用。
劉小姐說,當晚她即致電客服確認,客服告知在門市消費使用環保杯抵10元折扣方案並未
取消,且即使使用其他優惠,也不影響環保杯折扣,客服有留她的聯絡資料,並告知會請
該門市主管回電,未料等了一周遲未接獲門市回電,她不滿再致電該門市,雖對方告知可
持發票回店裡退費,但她已不想再去消費。
對此,統一星巴克表示,經查,是店員疏忽,行銷活動不影響環保杯折扣,門市人員接獲
客服告知誤以為消費者會自行回門市退費,所以未再致電,會檢討改進。新北市環保局公
害稽查發言人孫忠偉科長表示,門市店員未依環保署推行的環保杯獎勵措施,已勸導改善
,若遲未改善,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日連續處
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