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修訂草案

作者: hn9480412 (ilinker)   2015-08-21 22:52:29
針對本次ESL One Cologne 2015文章之推文事件風波
原發文者不小心誤踩版規, 我們收到檢舉信不得不處理
因此我們對此深表遺憾, 同時對於*26的用詞處理上延誤也感到抱歉
今天我們討論過後, 對版規內較為容易釐清的不足之處, 提出以下的修改建議
3-1 特定人之人身攻擊,須經當事人之檢舉,板主始得認定;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對特定群體之人身攻擊亦同,惟任何屬該族群之人均得為檢舉人
修正為
3-1 特定人之人身攻擊,須經當事人之檢舉,由板務認定是否為人身攻擊;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特定群體之人身攻擊,經檢舉人檢舉後,由板務認定是否為人身攻擊。檢舉人
無需為該族群之人。
4-2 檢舉以信件與推文為之,水球不具檢舉效力,
檢舉信須檢附文章代碼、標題、欲檢舉之ID及其違規事實。
修正為
4-2 檢舉以信件與本版規文章推文為之,水球不具檢舉效力,
檢舉信須檢附文章代碼、標題、欲檢舉之ID及其違規事實。
3-1 主要是修正 這次文章內有不雅言詞, 看到不舒服的人卻無法檢舉之修正
4-2 主要是強調 檢舉必須透過檢舉信與版規文內之推文為準, 發新文章與其他文章內推
文, 我們沒看到就無法處理。
以上, 歡迎各位版友提出意見
另外歡迎討論以下的課題, 或直接提供版規修正的建議
1.如何認定釣魚行為? 對被釣上的版友應該要如何處理, 或是提供補救措施?
2.版友建議本版禁止連續推文, 你同意嗎?
3.關於手動置底的認定與罰則,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建議。
4.文章代碼 #1LrVpI0z 內出現不少 *26 與 政治推文, 因為是較為偏向討論版規, 因此
這次全部不罰, 你同意嗎?
5.其他有利於本版之版規修正意見皆可以推文提出.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15-08-21 22:57:00
禁止連續推文其實蠻麻煩的 也無法阻止吵架
作者: Porops (豬排)   2015-08-21 22:58:00
有改有推 1.討論容易筆戰 如果不是單純鬧版 有些版有和解條款 雙方或觸犯版歸的一方向另一方道歉減免或免除罰則2.禁止連續推文還是有些不方便啦 個人是不喜歡 不過要禁也沒辦法 另外是否有考慮對於版規"討噓文"的定義更加明確
作者: uu26793 (不太友善 刻意解讀)   2015-08-21 23:00:00
其實想知道 2-14 討噓文 到底要怎樣判定 某大屍算嗎(?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15-08-21 23:01:00
某大師應該很難算 人品問題很難寫在板龜上我覺得和解條款好像不錯
作者: templarjer (Templar)   2015-08-21 23:55:00
推! 有誠意解決問題!
作者: playerlin (PlayerLin)   2015-08-21 23:56:00
4的問題,要看用意吧。討論板規跟拿來酸是兩回事...不過不建議罰,會有爭議。然後擋連續推文並不能治本,只有不方便而已...
作者: vintw (陽光好青年)   2015-08-21 23:59:00
4的部分,很多人是看到發優文的被這樣水桶而對板規有所質疑很多根本不是攻擊的意思,更像是對版規的一種抗議,我建議那一篇是可以不用罰,但是確定之後版規方針之後就照版規走
作者: playerlin (PlayerLin)   2015-08-22 00:02:00
同意樓上,以後就照板規走。
作者: vintw (陽光好青年)   2015-08-22 00:02:00
2.禁連續推文有時想說的只有幾句話,單獨成文過於薄弱,
作者: yanadsl (酩獄)   2015-08-22 00:02:00
但我覺得原PO的話越界了......
作者: vintw (陽光好青年)   2015-08-22 00:03:00
不能連推其實蠻不方便的,我認為會降低大家討論的意願。
作者: templarjer (Templar)   2015-08-22 00:05:00
我覺得可以讓內文貢獻者有一次警告的機會,因為說真的這次最可惜的就是少了一位貢獻內文的人,但我覺得依他的狀況被水桶我覺得無話可說,但任由釣客橫行真的對本版風氣很不好
作者: gainx (郁雲)   2015-08-22 00:14:00
有的版也是採取警告兩次才開罰的制度應該說第一次警告,累計兩次就桶像本次事件,扣除對族群攻擊的部份,其實就只有兩個人的事能夠終止兩人的爭執,不一定需要到水桶也許可以跟其他對多人的犯行分開
作者: zero200488 (startover)   2015-08-22 00:26:00
不罰版規是寫好看的嗎....
作者: patrickleeee (派脆)   2015-08-22 00:51:00
討論會有激情 其實沒有關係 後來開始口出穢言攻擊這就該罰了 現在雙方也都罰了 我覺得OK很多優文不代表不會犯版規 犯了就桶 沒啥問題
作者: monwing (淡白的稚氣)   2015-08-22 00:56:00
被釣只能說太淺吧
作者: playerlin (PlayerLin)   2015-08-22 01:08:00
又不是聖人,怎麼可能不會失控出錯,下次記得控制情緒跟用語,不要再進桶才是正確的。
作者: DendiQ (貔貅)   2015-08-22 01:10:00
被釣了就是被釣了,哪個板被釣的沒進桶?
作者: Misohagi (Taivis)   2015-08-22 01:23:00
自己要被人家釣的在那邊怪板規跟板主喔?
作者: gamesame7711 (框框愛安安)   2015-08-22 01:26:00
只能用推文 不能用回文嗎...?推文感覺很麻煩XD不如開放個3天 趁著這次ESL大賽 讓大家好好回文討論每篇至少100字XD我想問3-1這次是*26 字眼 下次難免會有 2+1寶 9.% 68% 等字眼但3-1 由板務認定是否為人身攻擊但其實那些例子 是"已知" 下次出現未知的時候又要怎麼認定 是否是人身攻擊呢?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15-08-22 01:38:00
這種東西本來就沒辦法一一列出 所以才由板務認定
作者: gamesame7711 (框框愛安安)   2015-08-22 01:40:00
了解!
作者: juiclykiller (松山鬼見愁㊣抖M抖M)   2015-08-22 01:50:00
OK阿 推文CD5分鐘一定吵不起來 太棒惹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15-08-22 02:06:00
我覺得為了怕吵架設推文時間是因噎廢食反而阻礙正常討論打字快的被擋那5秒 真的是有一種卡彈的感覺
作者: templarjer (Templar)   2015-08-22 02:31:00
我覺得也可以設定連續推文不得出過五行,超過就發文
作者: ctes940008 (蛤!我只是小兵!?)   2015-08-22 04:47:00
超過五行沒有啥實際內容,還是不要發新文章比較好一兩句話就使用推文吧~
作者: Kamikiri (☒☒)   2015-08-22 05:21:00
啊xetherz3不是說要檢舉有人寄信辱罵?如果沒實際證明 是否又變成他在影響別人的信譽?
作者: templarjer (Templar)   2015-08-22 08:22:00
樓上,這點板主已經在處理,我是以造謠來檢舉但說真的我已經可以提告了...但我人在國外,有人知道這樣要如何提告嗎?
作者: gamesame7711 (框框愛安安)   2015-08-22 09:00:00
如果有站內信騷擾 可以前去Violation版檢舉另外 信件不能隨意公布 違反ptt的站方規定 即使版主也不可以 但是可以前去Violation版檢舉 站內信騷擾至於他說有寄信 但又拿不出證據...信譽應該是他傷比較嚴重 ptt都會有紀錄講過的話 會供大家歷史欣賞...
作者: Pep5iC05893 (結束)   2015-08-22 09:33:00
那個帳號一臉分身樣 還好意思質疑別人是分身..
作者: patrickleeee (派脆)   2015-08-22 09:57:00
暑假太無聊是嗎 很愛吵些雞毛蒜皮的事 時間拿去玩遊戲吧因噎廢食+1 會影響討論的流暢 連推不是問題 而是吵起來多久被制止 還有對引戰 釣魚的處理
作者: candog (FireBolt)   2015-08-22 10:00:00
連續推文應該還好 不然打字真的麻煩
作者: re340 (Manigabee)   2015-08-22 10:54:00
禁連續推文才會吵架吧,有些人就是耐不住性子啊
作者: Maximun (MaxWall)   2015-08-22 11:59:00
/o/
作者: playerlin (PlayerLin)   2015-08-22 15:34:00
限制推文行數也是因噎廢食...我打很多行的東西都不一定值得發文,而且發文可以賺P幣,推文不行。
作者: xetherz3 (!_!)   2015-08-22 19:58:00
誰跟你造遙了? 我是收到三封傑克的辱罵騷擾信啊 還沒寄去檢舉某人而已 要告我哦 超怕的麻煩趕快原來violation版可以檢舉站內信騷擾哦 謝謝樓上分享不是要提告? 笑了 雞毛蒜皮的小事你能提告成功的話歡迎歡迎 麻煩不要說人在國外當作不敢去的藉口 Zzz還有你是要告什麼東西啊? 安安 暑假快結束了哦!
作者: templarjer (Templar)   2015-08-22 21:16:00
你在坳阿 XD 那篇是我的文章干Jack什麼事情了 xD感謝gamesame 7711!
作者: xetherz3 (!_!)   2015-08-23 08:52:00
相關事證已截圖完畢 寄信給版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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