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改判

作者: hn9480412 (ilinker)   2016-08-25 20: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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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NlKkBfH (Steam) [ptt.cc] [問題] 巫師3電腦規格請益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eam/M.1472023435.A.A5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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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章經原ᄃ@者來信說明後,經討論後
因該文章內有多人同時有違反版規的成分。如只水桶一人不符合比例原則
故解除水桶
特此公告
作者: shaiker (薰槿)   2016-08-25 21:12:00
ㄟ 前面那個人也闖紅燈 為什麼你只抓我一個?
作者: nightwind209 (夜風)   2016-08-25 21:13:00
iPadX:怪我囉
作者: BigHeadDoggy (大頭狗仔)   2016-08-25 21:18:00
禁止推文...還沒有XX耶
作者: hn9480412 (ilinker)   2016-08-25 21:20:00
那篇文章本身就在踩線了,但我說的不是版規是SSA條款就有說出借或是販賣steam帳號該帳號會被凍結
作者: zseineo (Zany)   2016-08-25 21:21:00
呃,那不是應該都桶嗎
作者: hn9480412 (ilinker)   2016-08-25 21:22:00
那篇文章是可以用另外一條桶,但用那個桶會死很多人
作者: zseineo (Zany)   2016-08-25 21:23:00
你不懂的意思是說以後吵架筆戰只要吵到一堆人違規就沒事嗎?*不桶
作者: hn9480412 (ilinker)   2016-08-25 21:24:00
要我桶也可以阿,我桶完就直接請辭每次水桶不是來站內信大小聲就說法院見,搞到我準備要去看精神科了
作者: DsLove710 (DoraApen)   2016-08-25 21:26:00
上面那篇乞討文順便桶一桶啦
作者: Alertme (-.-)   2016-08-25 21:29:00
因為有人尖酸刻薄 就會有人仗義直言 有人是抓狂挑釁謾罵
作者: zseineo (Zany)   2016-08-25 21:29:00
呃,如果您真的因為當板主而感到身心不適那是該辭了身體要緊
作者: JustI5566 (就是特愛5566)   2016-08-25 21:30:00
板主真的該找法律系的來當,不法不得主張平等都不知道
作者: Alertme (-.-)   2016-08-25 21:30:00
我卻因此交到幾個好友 願意幫忙我測試 人要心懷善念啊XD
作者: hn9480412 (ilinker)   2016-08-25 21:31:00
精神科我很久已前就有在看了。只是說在就診時我不會講這些而已。現實生活的層面
作者: music120 (夢想與幻想之間 是現實)   2016-08-25 21:32:00
哀你辛苦了STEAM版很多人火氣不知道在大什麼一臉想戰...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8-25 21:33:00
同意管板管道看精神科請別管了= =
作者: sunshinecan (陽光罐頭)   2016-08-25 21:34:00
版主辛苦了 身體要緊 請多保重
作者: Alertme (-.-)   2016-08-25 21:34:00
結果那幾個重複來挑釁的人 沒有得到任何東西 我卻交到幾
作者: hn9480412 (ilinker)   2016-08-25 21:35:00
說長不長啦,大概看了至少有15年了吧
作者: Alertme (-.-)   2016-08-25 21:35:00
個好友 以後可以一起交流~ 這就是心懷善念惡意的差別啊XD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8-25 21:37:00
要珍惜啊 免費給你爽卻不拿代價的人很少(′・ω・‵)
作者: Illus (一路死)   2016-08-25 21:38:00
貼打幾場順風球的戰績沒什麼好炫耀的
作者: sunshinecan (陽光罐頭)   2016-08-25 21:38:00
好像有人一直在推文裡挑釁? 唉~ 我眼睛業障重啊...
作者: Alertme (-.-)   2016-08-25 21:38:00
沒辦法 有些人充滿惡意的嘴臉 導致正義之士豪氣挺身啊XD
作者: zseineo (Zany)   2016-08-25 21:39:00
這ID就這樣,習慣就好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8-25 21:40:00
真的 正義之士豪氣挺身 導致那篇變成X9..(′・ω・‵)
作者: Alertme (-.-)   2016-08-25 21:41:00
樓上的 如果你家門口有三個小孩子重複來按門鈴 你會認為
作者: zseineo (Zany)   2016-08-25 21:41:00
看了一下,要秀DOTA2不是該貼MMR嗎
作者: BigHeadDoggy (大頭狗仔)   2016-08-25 21:43:00
呵呵
作者: knight714 (漆黑的追擊者)   2016-08-25 21:43:00
某人很好笑,完全沒看到版主說什麼,哈哈還在什麼仗義什麼鬼的,不要亂害人好嗎
作者: pttergrayson (Grayson)   2016-08-25 21:44:00
我不知道該怎吐槽這人了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8-25 21:44:00
@Alertme:我家沒門鈴 你的客人也不是小孩(′・ω・‵)
作者: Alertme (-.-)   2016-08-25 21:44:00
某人也很好笑 完全沒看我在說什麼 所以才會扯到版主-.-
作者: zseineo (Zany)   2016-08-25 21:44:00
你就吐嘈他沒貼MMR吧。
作者: pttergrayson (Grayson)   2016-08-25 21:45:00
最有問題的人話永遠最多
作者: zseineo (Zany)   2016-08-25 21:45:00
回到這篇公告來,比例原則不是這樣用的啊...
作者: BigHeadDoggy (大頭狗仔)   2016-08-25 21:52:00
版主辛苦惹
作者: ziso (ziso)   2016-08-25 21:52:00
比例原則是 他違反一次版規 你就給他永桶吧....
作者: victor5517 (CompileError)   2016-08-25 21:57:00
比例原則!?
作者: zseineo (Zany)   2016-08-25 22:00:00
那叫唯一死刑不叫比例原則吧...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6-08-25 22:10:00
反正板規就是板規 爭議就是一個銅板拍不響尖酸刻薄的言論 只要違反板規就是桶 其實沒什麼好說的通常認為自己的對的人 大多也是無法自制自己的嘴巴的
作者: victor5517 (CompileError)   2016-08-25 22:14:00
如果因為違規的人很多就不桶了,那版規乾脆就廢掉好啦出事要被桶了,趕快引個戰釣魚,就不用被桶啦
作者: knight714 (漆黑的追擊者)   2016-08-25 22:16:00
所以現在免費徵帳號不用被水桶囉?我也想來徵看看XD
作者: victor5517 (CompileError)   2016-08-25 22:18:00
等哪天版上天天洗徵帳號文時就會禁啦!不過沒關係,要被水桶前趕快引個戰就沒事,吊越多人越好
作者: zseineo (Zany)   2016-08-25 22:19:00
借帳號板規沒管,硬要管只能用3-8唄
作者: INcontroL (INcontroL)   2016-08-25 22:20:00
慘了 還幻想有版友借帳號 快笑死
作者: hn9480412 (ilinker)   2016-08-25 22:22:00
你借帳號就不要怕有人吃飽太閒去向Steam support檢舉這邊就講得很清楚了 http://goo.gl/4wkYtY
作者: viseal (まきせ)   2016-08-25 22:34:00
一個這麼捧steam的人連steam的規矩要違反,厲害
作者: WarnLeadwar (F2P=P2W)   2016-08-25 23:10:00
距離上一篇XX文都撐了兩個月沒人來亂才被Alertme打破我覺得最近板上已經相當的和平禮貌了
作者: brmelon (清水西瓜)   2016-08-25 23:14:00
我支持版主如果覺得有壓力還是請辭比較好但是這篇我還是覺得應該兩邊都桶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6-08-25 23:19:00
有趣的是版主說了借帳號違反steam規章以後 那篇的標題就很神奇的從已借到 變成朋友已分享了呢!
作者: Alertme (-.-)   2016-08-25 23:25:00
因為同樣心存善念的人 遇在一起 就會變成好朋友啊@@而心懷惡意的人 聚集在一起 當然是狂妄叫囂 一起做惡@@
作者: brmelon (清水西瓜)   2016-08-25 23:28:00
所以阻止你借帳號就是心懷惡意? 神邏輯
作者: Soaz (壽司)   2016-08-25 23:29:00
話說看到最後 還是搞不懂 借帳號 跟 會打DOTA 有什麼關係...
作者: Pird (MaJa ^_<)   2016-08-25 23:30:00
樓上 不要問你會怕 小心業力引爆R
作者: FaerieDragon (Puck)   2016-08-25 23:31:00
同樓上 我去原文看推文也沒看到dota
作者: sumarai (Pawn)   2016-08-25 23:32:00
全都桶阿
作者: patrickleeee (派脆)   2016-08-25 23:40:00
版主應該犯規的都桶起來 不能人家威脅提告就解除水
作者: sunshinecan (陽光罐頭)   2016-08-25 23:40:00
有提到DOTA的應該是借帳號那篇?
作者: patrickleeee (派脆)   2016-08-25 23:41:00
桶 都是犯規 就要照板規處理 引戰釣魚的判重點 被釣到的 雖然是被釣魚 還是得水桶 可能刑期短一點版主可以依照情節輕微嚴重來制定刑期
作者: s27136792 (AfterMath)   2016-08-26 00:02:00
版主真的辛苦了 但是如果真的很多人觸犯板規建議依照輕重程度水桶 畢竟規則本身並無不妥
作者: Superman007   2016-08-26 00:34:00
謝謝版主
作者: riap0526 (riap0526)   2016-08-26 01:00:00
lol 所以現在是可以大家上來po文徵借帳號就是了 不管什麼理由同樣的東西在不少steam討論板還是reddit是明言禁止,這裡居然允許貼文伸手借帳號
作者: broskwlin (kkww)   2016-08-26 01:18:00
贊成應該依違規程度處理 而不是不罰不過還是辛苦了 連續兩天都出現爭議的文...
作者: hn9480412 (ilinker)   2016-08-26 01:41:00
要我增加這規定條也是可以啦
作者: SHINJOY (SHINJOY TSUYOSHI)   2016-08-26 01:49:00
現在STEAM版人太多了XD 以前前版主水桶人還說不好意思
作者: nightwind209 (夜風)   2016-08-26 01:49:00
話說規定中不是有" 3-8 版規規定未詳盡處由版主斟酌
作者: nightwind209 (夜風)   2016-08-26 01:51:00
處理。"這條嗎? 有合理理由就能桶了吧~ 規定之後再增加上去 避免某些人說"又沒寫"這樣
作者: Alertme (-.-)   2016-08-26 01:59:00
steam官方討論版 就有講如何不用借帳號的遠端分享法XD結果某些人整個腦袋的心思 都不是在想如何幫助別人XD跟外國論壇的風氣 真的差很多XD 外國是大家幫忙集思廣益~不教不幫就算了 還一直要往壞的地方帶 其心可議啊XD
作者: nightwind209 (夜風)   2016-08-26 02:11:00
這麼會說~直接去國外論壇借就好啦~其心可議阿~
作者: pretzel (椒鹽卷餅)   2016-08-26 02:13:00
這樣的話 那你去官方論壇說有誰要借帳號給你 看看會怎樣~
作者: re340 (Manigabee)   2016-08-26 02:19:00
得了便宜還賣乖呢 我也要一個遊戲PO一篇借帳號文交朋友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6-08-26 02:21:00
不用官方論壇啦 去reddit就好 讓我們看看外國論壇的風氣有多好
作者: BigHeadDoggy (大頭狗仔)   2016-08-26 02:37:00
欸 你真的去騷擾女網友喔OAO?
作者: kai0829 (kaikai)   2016-08-26 02:38:00
已經自我膨脹到這種境界 佩服...
作者: god70541 (懶得想)   2016-08-26 03:23:00
台灣真的會吵就有糖吃
作者: kissmylabr   2016-08-26 04:29:00
如人飲水 冷暖自知 看到某人一直跳針 他真的以為沒人懂嗎
作者: patrickleeee (派脆)   2016-08-26 04:41:00
小心不要是某蘇XX的送棍 引你罵他要吉人的 大家請小心不要上當
作者: roy31317 (瞇瞇眼= =)   2016-08-26 04:44:00
沒玩過dota2 別說你玩過steam好嗎大家記得心懷善意 感恩惜福 生日快樂平安喜樂才對
作者: yhchen2 (Sean)   2016-08-26 05:05:00
謝謝樓上 我會記得要生日快樂
作者: elFishYu (我是小魚)   2016-08-26 05:45: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symeng (阿咩咩)   2016-08-26 07:14:00
長輩告訴我 不讀書會變成乞丐 乞丐專門用免費的東西厲害的乞丐 還會嗆一般人怎麼不敢來乞討 全世界一堆人乞討耶乞討後別人不給他東西 就會跳針罵別人 還強調國外會教別人如何乞討 討論如何成功乞討可能是台灣真的對乞丐這種對社會有害無益的敗類真的太壞心了 建議到國外乞討 前提乞討前是不能只認得四個英文字母就是了
作者: darkflare (MFD)   2016-08-26 07:43:00
哪四個啊?好好奇
作者: aryyang (闇蜻蛉)   2016-08-26 07:47:00
d什麼o什麼t什麼a的吧
作者: WarnLeadwar (F2P=P2W)   2016-08-26 09:12:00
大家就寄信給板主檢舉就好了 千萬不要跟他正面衝突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6-08-26 09:44:00
照版規走就好 被釣自己要抗扛
作者: Xinlong (Ashyjet)   2016-08-26 11:03:00
說官方討論板有說不用借帳號的分享法的有連結嗎?造遙文是會被桶的喔
作者: Pird (MaJa ^_<)   2016-08-26 12:09:00
( ′﹀‵)/︴<>< <>< <><
作者: a89525415 (詭樣咒師)   2016-08-26 13:21:00
你女友是不是鼻子尖尖的
作者: iwcuforever (大路尋騎)   2016-08-26 13:49:00
哪有這種判法...是要全部水桶好嗎....拜託有點法治精神...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6-08-26 14:19:00
我不覺得比例原則能用在這裡,你該做的是全部依版規處理而不是把已處理的解除水桶吧..?
作者: victor21813 (OHYEAH)   2016-08-26 14:56:00
自我感覺良好到這種程度真的是不簡單啦 呵呵
作者: iwcuforever (大路尋騎)   2016-08-26 19:56:00
想想還是得噓,有夠民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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